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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政策

来源:靓范儿    阅读: 1.6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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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政策,如今的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各行各业对于工作人员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一些拥有职业技能的从业者希望能凭证书或者参加培训获取一定的补贴,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政策。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政策1

政策文件: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4号)

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27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1号)

政策内容:

一、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适用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

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政策

三、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企业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2021年1月至6月符合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在2021年内提出申领的,可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办理程序

(一)申领

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无社保卡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及银行卡)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对。

我区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应在办理转移资料中注明转移人是否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及享受补贴的相关信息。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发生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由申请受理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实其是否已享受过技能提升补贴,核实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

实行网络在线办理的单位要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可结合实际调整申请所需资料,具体由地级市以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

五、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办理时限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政策2

1.政策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促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有关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现行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了《关于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对象有哪些?

答: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对象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在职人员”);灵活就业登记或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五年内的退役士兵;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政策 第2张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原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未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

外省市户籍在本市就业的在职人员,参照本市户籍在职人员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外省市户籍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学生,参照本市户籍毕业学年学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3.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有哪些?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范围: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按规定由本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组织实施;经本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后予以发布;证书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可查询。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范围: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由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证书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可查询。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政策3

一、申领条件

1.企业在职职工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

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批准日期距申领补贴之日在12个月内。

3.补贴适用范围是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

二、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三、申请渠道

对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补贴的申领和审核全程通过网上办理。

请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网——服务大厅,通过“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功能,进行线上申请。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政策 第3张

四、审核查询

请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网——服务大厅,通过“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查询”功能,查询补贴审核结果。

五、补贴发放

补贴申请受理后,经后台审核、公示,补贴款项将于公示期满当月中旬拨付。(当月申请,次月公示和发放)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每人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3次;

2.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3.技能提升补贴与职业培训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4.请确保填报内容真实有效;

5.社会保障卡号需填写社保卡上E开头卡号,大写输入。

6.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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