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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质保金最新规定

来源:靓范儿    阅读: 1.2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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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质保金最新规定。很多场合都是需要使用到质保金的,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装修的行为是工程合同中最普遍的形式,一般是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质保金。下面看看民法典质保金最新规定。

民法典质保金最新规定1

1、根据最新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对于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时,保证金的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对于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此外,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一般来讲,建设工程质保金金额需要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2、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

民法典质保金最新规定

(一) 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

(二)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三)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国家目前很是重视我国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而且也出台了很多的法律条文来确保我国的建筑工程的安全,目前建筑工程质保也需要交纳一定的质保金额,大家一定要多学法知法,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法典质保金最新规定2

一、装修工程质保金最新规定是什么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押金连同交付的资产一并移交使用人管理,使用人代表发包人履行发包人的责任。社会投资项目采取预留保证金形式的。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约定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委托保证金。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预留保证金,保证金的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代替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民法典质保金最新规定 第2张

二、工程质保金的含义和一般标准

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保证金用以保证施工质量,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修复。

三、如何申退还工程质保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民法典质保金最新规定3

一、建设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五)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质保金最新规定 第3张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国家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建设工程是有缺陷责任期的,这个缺陷责任期根据合同有六个月到两年不等的时间,在这个时间内,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中出现缺陷,建设单位可以依照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让施工单位用工程质保金对缺陷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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