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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抚养费2000元合理吗

来源:靓范儿    阅读: 5.8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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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抚养费2000元合理吗,有小孩的离婚后后就必须要考虑到抚养费的问题,抚养费一般都是会强制执行的,所以都需要双方协商好,下面为大家分享女方要抚养费2000元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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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不合理要看实际情况。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如果是负担两个以上孩子的,则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无论按照哪个比例,都要保证子女的基本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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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最低抚养费是多少?

小孩的抚养费一般是根据月收入水平小孩的实际生活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标准确定,一般最低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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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之后小孩的.赡养费给付

依据《通告》第7条的要求:“子女抚育费的金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上必须、父母彼此的承担能力和本地的实际上生活水准明确。”

(1)有生活来源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占比给付。承担2个左右子女抚育费的,占比可适度提升,但一般不能超过月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生活来源的,抚育费的金额可根据当初全年收入或同业竞争年均收入,参考所述占比明确。

抚育费应按时给付,有标准的可一次性给付。抚育费的给付限期,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已经。

十六周岁左右未满十八周岁,因其劳动所得为关键收入来源,能够保持本地一般生活水准的,父母可终止给付抚育费。

女方要抚养费2000元合理吗 第2张

二、离婚孩子赡养费:成年人子女仍须给抚育费的情况

依据《通告》第12条的要求:“并未单独生活的成年人子女有以下情况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承担必需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彻底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益不能够保持生活的;

(2)尚在学校入读的;

(3)确无单独生活能力和标准的。

三、离了婚离婚怎么办?

在离婚纠纷中,怎样质证证实哪一方更合适养育子女,什么状况下能够做为优先选择考虑到的标准,在法律法规较大程度范围之内争得到孩子抚养权,并对赡养费的给付做出妥善处置,针对小孩的快乐成长,对小孩合法权利的确保极其重要。

女方要抚养费2000元合理吗3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出抚养费多少合理?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1、夫妻离婚以后,孩子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或母亲吗?

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再想当然归给父亲/母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

2、一方的收入比对方多,就一定会获得孩子监护权吗?

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子女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子女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3、孩子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就看不到孩子了吗?

孩子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子女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孩子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女方要抚养费2000元合理吗 第3张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首先这个抚养费用的确定标准在我们国家是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的,需要结合这不同的因素来进行考虑,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具体金额。除此之外,小编在这里当然也给大家介绍了一下抚养费,用具体的一些支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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