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娱乐资讯 > 开心一笑 > 优秀的随笔合集15篇

优秀的随笔合集15篇

来源:靓范儿    阅读: 3.36K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听说过随笔吧?有的可能还经常写随笔?随笔最重要的是是表达出作者的意图,传达心情、感悟、观点...就像与邻家谈心般轻松。那么,什么样的随笔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秀的随笔,欢迎大家分享。

优秀的随笔合集15篇

优秀的随笔1

没有我,你又怎么幸福

我不知道,这样的状态会持续多久,不知道你是怎样的心情,我却不想说谎了,我只想说,我爱你,深深爱着你,觉得我一个人爱你,也可以天荒地老了。

我知道这个世界,每天都在上演着悲欢离合的故事,也许我们故事并不算美丽,但我们这样相爱,如此默契正好,我实在难以去开始新的感情。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我能不能就这样爱你一辈子,会不会哪天就真的等到你了。

我说,就当我们是异地恋,只是见不了面而已,我们还完全拥有彼此。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会不会就这样彼此思念着度过了。

说起来,我们周一才见过面,却发现已经是如此漫长的时光,没有看到你了。我多么想让我们之间的回忆再多一点,遗憾少一点。

人的一生如此短暂,能不能偶尔随心一回,我们一次次充满期待,一次次以为接近天堂的时候,重重摔落。

都说,不该再联系了,包括我们的理智,所以,我努力做到,看不到你,听不见你的声音,你不会再哄我了,不会给我说好听的话了,不能再纵容我了,我的无理取闹我的任性我偶尔的诗兴大发偶尔的文艺,都没有人附和了。

我还没有看你打过篮球,没有吃过你做的饭,你还没有给我端过洗脚水,没有陪我手牵手走长江大桥,你说要我陪你一起看恐怖片的,我们没有机会见证岁月的交替了,我们不会有机会在冬天赖在被窝一起看电视了,我都没有用脚踢你,让你给我拿好吃的。我们还没有在众人面前秀过恩爱,那些知道我们故事的人,都没和你见面呢,我多么不舍得离开。

我们今后的时空,会存在经度纬度的差异,我们不在同一片土地,看见的是不一样的阳光,晚霞。你不会再说,你路过我了。我也不会再听到和你相关的词语就兴奋的不行了。我们,就此散落天涯,任时光拖着我们渐行渐远了。

我多想像个孩子般嚎啕大哭后,擦干眼泪就忘记,可是我做不到,我以为我是阳光的,坚强的,我是可以承受失去的,原来,不过是我自以为而已。说着说着,就突然泣不成声,把伤口揭开来给每一个好友看,揭一次痛一次哭一次,我,还有多少眼泪要流,这样煎熬,如木偶似行尸走肉般的生活,还要持续多久,如果是一辈子,是不是非得到死亡才是一种解脱。

睁眼就是想念,闭眼就是梦境,如此生活,如此深重的思念

没有我,你又怎么幸福

那个病了五十多年的人,对她带着桂冠的女神说,我爱你,至死不渝。这是童话故事么,我们为什么不是王子和公主。

如果我们在一起,那我这辈子就是完美。你都没机会感受我爸妈的爱情呢,你再也不知道我是在一个怎样有爱的环境下成长的了,体会不到了

十月南京

———国庆随笔

南京的十月依旧阳光明媚,让这个国庆显得更加安静祥和。

这是我来到南京的第一个国庆。当我还坐在高三的教室里,听语文老师讲台上说着“秦淮八月,金陵烟雨,六朝旧事如流水”的时候,那时候的我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来到这座极有历史感的城市度过我四年的青春;而今,远离了已经冰天雪地的故乡,独自求学在外,在一片陌生而又熟悉的土地上,我对“家”有了不一样的理解。

“家”是一个让你无论身处何地都为之眷恋的地方,是有回忆的地方,于“小家”而言,回忆是亲情和友情;于“国家”而言,回忆是厚重的历史和曾经。南京作为六朝古都,见证了太多的朝代更替,承载了过多的历史变迁。南京,一座古老又有故事的城市。脚下的青石板仿佛每块都渗出鲜血,穿过的每一条街巷都隐藏了不为人知的故事,那些仓皇离去的人群,那些惨死的同胞,那些低声吟唱的歌女,都被卷进了历史的漩涡。时光不停歇的前进,朝代随岁月更迭,命运兜兜转转,塑造了现在的南京。

时值国庆,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游客,在这座古城,找寻历史的痕迹,缅怀过往。鸡鸣寺内,人流如织,拜佛的人怀着诚挚的心为了未来祈求,古老的寺庙飞檐翘角,黑瓦白墙,静坐的和尚,安静的佛像,向游客展示了千年不变的风姿,扑面而来的历史感,传达着国庆的意义。散尽一春一春的明媚,只在一夜一夜的怀想里,追求真实的过往。

南京又是繁华的,在这个温润的十月。密集的高楼和店铺,拥挤的车流和人群,残留的青奥气息,无不在昭示着这座城市的飞速发展。店铺前总有高挂着的五星红旗,让人觉得那些屈辱未曾在这里上演。流淌了千年的秦淮河,无声无息,我甚至不知道它将流去哪里,千年后又会有谁来找寻它曾经的繁华。但我知道,中山陵,总统府这些历史的遗物会一直诉说着南京的故事,祖国的故事。

有感--来不及说我爱你

最近看了一部电视剧《来不及说我爱你》,看完之后感想颇多。

不知道简单的一句话道出了人生的多少悲凉。有多少人因为一刹那的相识,注定了一生的相爱,然而爱情美而娇艳,总是让那些痴男怨女有了望穿秋水的等待,有了生死相守的誓言,如果结局是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了,那么也算爱情最华丽的圆满,如果结局是两个人经历了坎坷旅程之后,最终相爱的两人还是分隔在天涯这样的结局实在是让人感叹和惋惜。

我是这样一个多愁善感的女性,会为了剧中感人的一幕而潸然泪下。

我敬佩剧中的男主角四少,我欣赏剧中的女主角静婉。

四少年轻有为,父亲过世之后接任了督军的职务,他遇事镇定自若,足智多谋,风流倜傥,风姿飒爽是个典型的好男人,是万千女人心中的男神,是怎样的魅力让如此多的佳丽为之倾倒,我想他是拥有好男儿的气势,胸怀大志,救国爱民,他有男儿的铁血方钢,也有男儿的侠骨柔情。在战乱时期,一方面要保家卫国,一方面要保护自己心爱的女子,可是,熊和鱼掌不可兼得,只能让自己的感情在兵荒马乱里摇摇欲坠,牺牲自己心爱的女人只为了保全国家的安危,一边是江山,一边是美人,大丈夫又能怎样抉择?内心是多么的痛苦和不舍,爱情在他们面前又是那样不堪一击,不是他们不钟情,而是现实让他们不得不放手。

静婉是个受了高等教育,是个拥有智慧和美丽,坚强与独立于一身的新时代女性,她勇敢果断的追求自己与四少的幸福,她放弃与她有婚约的建章,毅然决然的选择逃婚,只为遵从内心的感觉,自己到底爱谁,她为了爱,离开了父母,背上了背信弃义,不忠不孝的罪名,追随四少上战场,做好后勤工作。她用行动证明了她对四少的爱,苦一点,累一点,委屈一点,她不怕,她只怕错过他,为了他,受了枪伤差点没命,只是本能的替他挡了一枪,如果不是爱,又是什么?

为了心爱的人,不幸背上一生的骂名,他的未婚夫不会原谅她,她的父母也和她断绝了父子关系,她跟随四少无名无分,没有亲人的祝福,只有无限的自责和愧疚,她不惜抛开一切的杂念,只为了他有一个稳固的江山,为了天下太平,人们可以安居乐业,不再受到战事的伤害,为了兴国安邦,一个小女子受点苦,受点累,受点委屈又算得上什么,如果这不算爱情,也算得上爱国之大爱。

一个女人一生最大的幸福就是有一个爱自己的人,不求荣华富贵,不论地位高低,只为爱人倾尽一生的温柔。

无论这个男人有多少傲气,有多大的胸襟抱负,就算他拥有了整个世界,而他最终只为一个女人而活着,没有她,他的身体好像被抽离成了空壳,有了她,哪怕失去了整个世界,他也是幸福的。

四少就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好男人。他为了天下的太平,不得已和谨之结婚,只是权宜之计,为了是谨之能出兵平定内乱,可是谨之早已老谋深算,四少在危难时刻会求助与她,到那时候再来个美女救英雄的好计策,这样她可以顺理成章的成为四少的太太,而静婉,名不正言不顺,自然是被世俗而淘汰。

谨之要挟四少出报澄清他与静婉无任何男女关系,若四少不从,谨之就不会出兵救援,战场上需要增援是迫在眉睫之势,如若延迟,城池将会沦陷,陷老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尽管不情愿葬送自己的幸福,可是国难当前,又不得不妥协现实,在现实面前爱情变得那么脆弱,变得那么无力,变得那么不钟情。

四少被迫接受谨之的婚约,可是他的心早已死去,他明白他只爱静婉一人,无论世事变幻,他依然爱她,哪怕自己一无所有,爱她的心一直是温温柔柔。是啊!当你深深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已忘记自己是谁,忘记对方是谁,彼此相拥,一种无言的告白胜似千言万语的感动。

四少有不得已的苦衷,让他赔上一生的幸福,最终失去了静婉,静婉含恨离去,只是上天和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她怀孕了,她无名无分,四少也抛弃了她,她看到了人生的绝望,失去了他,她身体和心里上受到了沉重的打击,最后孩子也没保住,静婉含泪离开了。

也许时间是最好的解药,慢慢的静婉原谅了四少,她和他再也回不到当初的甜蜜,留给她的只有无尽的相思,而四少自静婉离开他的那一天起,他的脸上再也没有往日的笑容,他终日浑浑噩噩,沉迷酒色,一蹶不振,受着生不如死相思的煎熬。爱情的力量真伟大,它可以重振一代君王的威严,同时它可以摧残一代君王的命运,爱情让人如痴如醉,爱情又让人生不如死 。爱情,让人开心,也能让人痛苦,爱有多深,痛就有多深。

我相信两个人相爱,到最后哪怕不能长相厮守,也能怀念当初的点点滴滴,也就足够,因为爱,到后来,或相聚,或分开,只是不同的结局,重要的是两个人曾今是那样的相爱过,无悔今生,所以,相依相偎是幸运的爱情,而咫尺天涯又是爱情别样的美丽,只要两颗心真诚的相爱过,时间,距离,生死,都是无法将两个人分开,那样的爱情是悲壮的,是豁达的,是人间的大爱。

真情像花儿一样开遍整个大地。让两个相爱的人最终走到了一起。

战乱时期,日军入华,对中国人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试图吞噬中国。

静婉离开四少之后,她以积极的心态战胜了自己,不再做一个心怀狭窄的女子,而是要做个心怀天下的好女子,她不再缠绵在儿女私情,小情小爱上面,全身心的投入到爱国救国的行列里。

四少因失去静婉悲痛欲绝,迟迟走不出情感的漩涡,直到有一天他与静婉的相逢,静婉让他重新燃起生活的斗志,也加入了红十字会,积极的参加了革命。

两个有情人不再因为自己的儿女私情而乱了方寸,他们励志保家卫国,有了国家的安定,才有自己的小幸福,抛开一切杂念,只为早日赶走日本侵略者,让老百姓过上太平的日子。

经过了漫长的生死较量之后的三个月里,日军彻底向中国投降,滚出了中国的地盘。静婉和四少最终走到一起,过着平静的生活。

两个相爱的人最终走到了一起是个圆满的结局,我相信爱情的美好,也知道它的残酷,当爱情来临的时候我们要真心对待彼此,多一些谅解,多一些包容,多一些等待。

爱就爱了,分就分了,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需要两个人的坚守和等待,不要等到想说爱你已来不及,那样是人生的悲剧。

优秀的随笔2

没想到捡石头这事儿也上瘾。一直觉除了写文章,很难再培养起什么兴趣。就连那些钓鱼的,遛狗的,在我眼里都要算不务正业。毕竟,那些事情都是扼杀注意力和时间最可怕的杀手,如果一个人把精力都投入到那些消遣和娱乐上去。很难再聚焦或者关注那些更重要的事情。

要不那些睿智的哲人总是提醒我们,“养动物不如养植物”。养动物,常常会得到及时反馈,让人们容易失去耐性而变的浮躁。而养植物却不同,你得浇水施肥,亲眼看着在漫长的等待中,开花结果。它会培养一个人的自律、坚持和耐心。

这两年,除了工作,我把大量的时间花在了学习和写作上。总认为一个人的成长,应该是最重要的事情。因为只有自己变的强大了,通过持续不断的践行,让单位价值得到提升,甚至有朝一日能把同一份时间重复销售很多次,实现财富,才有资格去谈“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生活。

或许,人一但变的现实,一但变的过分势利,生活会毫无乐趣。奔着一个目标,不管不顾一路前行,有时会忽略路边的风景。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总有一个适合他的位置或者角色。如果没有那些遛狗的,看不见那些钓鱼的,美好的景致,会因为缺少这些悠闲的人,而少了一份活力。

就像我站在窗前风景,而那些过来过去的人在看我,我们都是彼此眼中的风景或者故事里的人。生活就是写作,写作就是生活。只能在写作中找到自己想要的满足或者幸福感吗?那天随朋友下河捡石头,突然明白,除了写作,其实还有自己不知道的快乐和幸福感,只是自己一直压抑着,生怕它从心里蹦出来身不由己。

十里长提,空旷的河滩,芦花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金色的光芒。此时的河水已经变的温顺,少了夏日的狂放不羁。汛期过后,夏日里高低不平的河滩,被雨水冲刷过,像是巧夺天工的匠人,用模板抹的平平展展。冲刷干净的石头,铺平整个河滩,像是珠宝织就的彩带,耀眼夺目。

迎着深秋轻柔的风,漫步在十里河滩,别有一番滋味。与其说捡石头是在培养自己另一种兴趣爱好,不如说通过这样的形式,让自己进入游戏的场景,给自己营造一个随机奖励制造惊喜的世界。

河是老河,记载至少已有上万年历史,河床下自然也会有奇石美玉。什么黄蜡石、泥石、鸡血石、青玉、白玉应有尽有。但真想捡到自己称心如意的石头,也并非易事。你得顶着烈日,在光线最强的时候行动;你的有耐性,不急不躁慢慢寻觅;你的心静如水,好石头就像好朋友,可遇不可求。捡石头恰恰与勤奋和坚持无关,凭的是眼力与运气。

有点像在茫茫人海中,找一个对的人。一旦捡到自己称心的石头,如获至宝。仿佛手中拿的不是一块普通的石头,而是一块绝世的“和氏璧”。小心呵护,倍加真爱。连续捡了两天石头,发现这玩意竟然上瘾。它会在不经意之间给你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

每天回家后,打开装石头口袋,一块块的清洗、上蜡、观赏,爱不释手。以前总听老人们说:“石头会长大”,信以为真,还为此担心过,如果石头真的会长,会不会有一天把地球压垮?

可如果说石头有生命,我却深信不疑。一块刚刚捡回来的石头,其实普普通通,没有任何的价值。可你如果像孩子一样每天呵护它,亲近它,抚摸它,它也会慢慢变的细腻、润滑、用所有的温润对你。有句古话,叫“人怜惜玉,玉会反过滋养人。

我捡的是不是玉,不好说,但是通过几天的实践总结,好石头一般会有以下几个特点:通透、颜色发白或者发青、有时蕴含淡淡的红色、质地坚硬,手感光滑、适水性好、干净的平面上常会有天然形成的'图案、声音清脆悦耳。

为了验证自己捡的石头到底是不是奇石和老玉,专门去了趟临县的古玩店,古玩店经过处理的石头在灯光的映衬下发着轻柔温润的光泽。与自己捡的石头大同小异,只是个头看上去大了许多。

我问:“你们店里的石头是在渭河里捡的吗?”答曰:“千真万确”。我又问:“那我为何捡不到那么大的个儿?”答曰:“这都是多少年前存的老货,现在捡石头的人越来越多,整个河道几乎被翻了个遍,哪里还再能捡到又大有好的石头?”

我问他们收不收石头,店主说:“收,但是大多数店却已加工为主,交易石头赚不了几个钱,开店赚的就是个手工费。”

突然蹦出一个想法,通过刻意练习,用三年的时间练就一个石刻的手艺,把那些毛料变成一个个精美的艺术品,从此也算是一个有作品的人。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妻子,没想到她反问我:“你觉得你还能干什么?你觉得你的时间够用吗?”我一时无言。

的确,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用在这里,就不能用在那里,人不可能面面俱到,也不可能行行精通。其实捡石头,虽然是消遣的一种,如果真要钻研进去,免不了要放弃一些其他更重要的事情。

可以把捡石头当成一种业余爱好,有宽松的时间和机会,抽空捡一捡。也能从中找回许多久违的乐趣和特别的体验。做一个坚持的人,心里必然要装着目标和一个长期的梦想,但有趣就像调色瓶,它会装点枯燥乏味的生活。我们会因为偶尔的奖励,而对生活充满期待和幻想。

捡石,不但可以怡情,还可以培养从一个角度思考问题的方式。捡石不仅仅是发现和制造惊喜,每一个捡石的人,也许心中都藏着一个成人的童话的世界,通过那些五彩斑斓的石头,构筑属于自己想要的美好生活。

优秀的随笔3

“耶!”“呜呼!”在一声声欢呼声,我们巴蜀小学一年一度的巴蜀运动会缓缓拉开了序幕。今天有三个项目:仰卧起坐、戏曲操和跳绳。不过,我最有印象的还是跳绳。

上场的时候,我心里不断的想自己是不是会跳得很差,可是,我一想这些东西,有一个声音说:“杨听,你可以的!”让忐忑不安的我顿时有了信心,我一时觉得自己只要发挥出正常水平就好了,可一上场,心跳就马上加快了速度,我立马紧张了起来,因为前面有一个学生裁判盯着我。“开始!”随着老师的哨声,操场上一百多个人开始“嗡嗡嗡”的跳起米,那声音像蜜蜂一样,真击我的心脏,我又开始紧张起来,但我有一个特点,越紧张就发挥得越好,这是我有史以来最紧张的一次,也是我有史以来最拼命的一次,心跳收跳出嘴巴了,头要爆炸了,手不知疲倦地摇着脚也一刻不停地跳着,眼睛都要暴突出来,嘴巴也要冒火了,估计那样子都成雷公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声响亮的哨声传到了每个人耳朵里,大家都停下来不跳了,那直击我心脏的“嗡嗡嗡”声也停止了,大石头终于落了下去,可还有一块小石头仍然没有落下去:我这么紧张,一定跳得不好。我心里“咯噔”一下,立马转向学生裁判,只见他双手握成了拳头,对我伸出了两个大拇指,说:“203个。”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没做梦吧?最后终于尘埃落定了。

今天有这么好的表现,不知道明天的长绳会怎么样,期待明天运动会。

优秀的随笔4

像我这样庸俗的人,从不喜欢装深沉......

很多时候,我们认为自己还是讨喜的,能在这个社会的染缸里游刃有余的避开伤害,认为即使智商不是很高,但情商也足够我们为人处世了。时间久了,发现所有的认为都是自以为是,还是会有很多不满,嫉妒的情绪。你会发现前一秒还对你笑着体贴你的人,转眼就换了嘴脸,将一切搞砸的事情推给你。原来并不是你想的那么友好,职场终究是职场,即使你们之间没有利益的纠葛,即使没有工作的交际,但总想在做人上压你一头,无可奈何,也不知所谓。

从进公司第一天,到现在一年多,领导还是说我太单纯,这样的单纯是太傻了吧,很多事情不能去细想,密思极恐,越想越觉得自己活不过下一集。像我这样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从开始的憨厚,到自以为是的小聪明,最后埋没在无声无息的职场中。最后终于发现,一开始就带上面具,有好的守护距离,做一只不上钩的鱼,还可以活在这片江湖里。看的鱼饵便奋不顾身的扑上去,最后的自己,只能被捕手煎炸蒸煮。

其实,最害怕的是那些有一定的地位,有一定的资本的老员工,对你这种职场小白很是帮忙,很是喜欢,天天说着要好好培养你,最后工作你都做了,业绩和工资却到了人家的口袋。开始还能安慰自己是学习,是总结,到后来,各种理由和借口都不能填平自己的不满,那是一种不知道为什么就要发生的情绪,控制不住自己。比失恋还要酸爽,看着人家站在你的对面咧着嘴笑着,安慰着你,告诉你不喜欢就跳槽吧,不喜欢就放弃吧,不喜欢哥给你找个好的。扭头他却在这份工作中满足到不行。原来我们都是这样的人,都是莫名其妙的人。

小的时候,对你好的人,因为你漂亮,可爱,聪明。现在,喜欢你的人,是因为你中庸,识时务,好利用。所以我们要学会装傻,学会两面三刀,学会把委屈自己吞咽,我们不能在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职场里自己算计自己。横竖也就那两个工资不是吗?因为三瓜两枣,让我们迷失自己,不会真诚,不会微笑,真的上算吗?我们明明认为自己是那么的优秀,我们明明每一次在家人面前都报喜不报忧,让他们觉得全世界因为有你而发光不是吗?这样的自信呢?我们丢去了哪里,每一次在人海里,都要用尽所有的力气去寻找渺小的自己,我们努力的生活,使出浑身解数去讨好身边的人,其实挺累的。

像我这样的人,都说我没心没肺活到九十九,直到快乐绷不住内心的悲伤时,才发现自己的快乐装的有多么可怜。自己就像一个矛盾体,不知道想要干什么,迷失在繁华的街道,碌碌无为的做着一件又一件不喜欢的事情,渴望被肯定,被表扬,被需要,却又脆弱到一些小的事情就能引发情绪的崩溃,嚎嚎大哭。今天的纠结终于在最后找到了答案,因为渺小,无知,不够强大才会有这样那样的烦恼。因为过于依靠别人,过于在意自己才会把自己丢在大庭广众下被批判。原来,像我这样的人,停止想象,才会感到太阳光的温暖......

优秀的随笔5

许多人问我,学习艺术,学习绘画,有用吗?我说没用。

画个大饼不能吃,画个饮料不能喝,画张钞票不能花,有什么用?没用。

既然没用,我们学习它干什么?

其实就不该这么问,婴儿学习走路有用,学习说话有用,学习吃喝都有用……那么结论是:学习绘画没用,但,不可或缺。

再说,艺术也不是用来“学”的……

我们都知道,人类最早用来记录事物的方式就是绘画,从此才有了人类的历史。那时候绘画作为一种“工具”存在。就像所有艺术的价值一样,永远伴随着人类社会的需要而存在。比如说;在战乱或天灾面前,人们面对生活的首要目的是生存,是解决温饱。这个时候没有人会在意“美”的存在。不会管吃的东西有没有“艺术”,穿的东西是不是时装,管的只是最基本的需求。但是,人类是一种及其复杂的感情动物,区别于自然界大部分生物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懂得欣赏“美”,并创造“美”。

人类的情感在度过极端需求生存和温饱的条件后,一旦安定下来,就会情不自禁的去“忆苦思甜”,因为情感需求的目的是享受,一种心灵上的享受。

于是我们把一切喜欢的事物都贴上“美”的标签。只有美的存在,才会勾起自我追求的价值。人们向往美好的未来,喜欢美丽的穿扮,欣赏美丽的风景……并不惜花去无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富去记录它们,歌颂它们。即使遇到不“美”的悲剧,人们也会给它取名为“凄美”,就像黑格尔解释悲剧就是:“善与善的冲突”。“善”可以理解为“美”的存在,两个“美丽”的存在起了冲突,在这种二律背反下,即使结果是皮开肉绽,脑浆四溅,那也是“美”。谁让人们喜欢呢,而喜欢的本质就是情感的需要,没有道理可讲,更不需要理由。

人类既然作为“情感”动物,而“美”的存在又不断的挑拨着人类的情感,人类在受不了这种“挑弄”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的深陷其中。不可自拔的同时又不满足于只是欣赏,于是人们站出来亲自用文学、绘画、音乐、舞蹈等等去创造“它”。这就是人们对“美”无法抗拒所引发的行为,对创造的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手段”逐渐的形成了一些经验和技巧。最终,人们把情感投入到技艺中,因此便得到了“艺术”。那么其中专门靠直观呈现的“美”的技艺,就取名叫“美术”了。

如此说来,对于“美”的追求或动机没有道理,不需要理由,原因是“爱”。那我可以不爱吗?不是说所谓“不可或缺”吗?

是的,不可或缺和你想不想没有关系,而是你根本就无法“脱离”。

作为一个社会人,生活的方式无时无刻不在接触“美”,无时无刻不在感受“艺术”。比如;吃穿住行,所有你拥有的物质,哪一样不是经过“艺术”加工后创造出来的?创造的过程哪一样不需要用图画的形式表现出来,然后才变为实物?最终得到“它们”时你的动机是因为“不美”才选择拥有的吗?有本事你可以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需要。如果不可能的话,你就逃不开想“尽善尽美”的心。

好吧,那就让我们做点什么……

前面提到过,追求和创造“美”的形式有很多种,多数人会选择绘画。其实原因更简单,那就是“简单”。写诗歌,但不是人人都写的了。即便写的了,也不一定能读的懂……你选择音乐,有人天生就五音不全,行为过后产生出来的结果也许不是妙音,而是噪音……你跳舞,人人都能跳来的,只有广场舞……

最简单的选择,就只剩下绘画了。你说不会?怎么算会?我可以相信拿起笔不会写的,绝不相信拿起笔不会画的,因为婴儿都会……画不出《蒙娜丽莎》,还画不出电影里那副《小鸡吃米图》吗?一个颜色、一根线条、一笔涂抹,都是非常容易体现的过程,即使一个随手“涂鸦”,也是最直观的情感表达。人们之所以说“不会”,其实只是对自我“技艺”的不满意所产生出的抵触心理,事实上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自我保护。潜意识里其实是害怕自己画出的作品“不美”。“不会”的说法归根结底也只是在追求“美”另一种形式罢了……殊不知,人们根本不了解“画作”这种媒介,用来欣赏时本就没有好坏、对错、美丑之分,只有是否触动了观者的情感。说到这里,可以参考一下梵高的人生轨迹,生前又有谁欣赏他的画?有首歌这样唱道:“就算没观众,自己第一个被感动……”对,绘画就是这样,“享受”的只是过程都没关系。你还在意什么“不会”?

朱光潜说:“凡所难求皆绝好,及能如愿便平常。”但请放心,绘画的艺术会让你永远也不难求,求得了也永远“不平常”。

最后再次用他老人家的话做结尾:“人的情感与精力必须发泄,不发泄于有益身心的运动和艺术,便发泄于有害身心的打牌、抽烟、喝酒、逛窑子……”

优秀的随笔6

东北的盛夏,晚风轻轻挤进窗纱,给人带来淡淡的凉意,那温婉的月色,将我的神思引向了朦胧的远方。窗外那轮皎洁的明月,温柔如水、清澈明朗,她静静的挂在天边。轻轻的愁,默默的思,都在那一轮明月中慢慢的释怀。风轻轻拂过耳际,我似乎听到了她在月下轻轻呢喃。你似亦凝望着明月,心似琉璃,那眼眸里的忧思,漫过夜色,似梦似幻。

世界上最美最好的事,莫过于明月依恋着窗纱,那洒满银辉的世界里,还有清清凉凉的一地月光。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习惯于在安静的夜里,静静看着明月缅思。想一些深藏在心底那些往事里,想和你说过的话,写过的文章,吟过的诗篇,看过的风景。于是在夜色里,默默的想你,更胜于千言万语。即便,生活里有喧嚣,有烦忧,但也会有安静,有喜悦。无论是喧嚣与安静,我都常常守望着这方明月,静静地,静静地…。

默默望着窗外,让银色的月光将我淹没,夜尽然显得如此温柔。此刻,万物归于沉寂,唯有云朵在静夜里漂浮,远处隐约传来一阵歌声,像是某种思念的余音,环绕在我的心头,任由如烟的往事在夜幕里悠悠流逝。

夜色融融,天上的明月,在寂寞的时光里陪伴着我。月光如水,让绵绵的思绪化成一片片的祥云。写不尽的相思,晕染成一个多情的梦。听吧,清风在耳边呢喃,诉说着悠悠情思。看吧,夜色已浓,远处的青山朦朦胧胧,近处的高楼灯光闪灼。我多想么在这旖旎的时光里,和你,约一场美丽的相逢。

夜,像是一种精灵,她孕育着一种情感。在没有风,没有喧嚣,没有歌声的夜晚,一种莫名的忧伤涌上心间。很多的往事,在如烟的岁月中已变得模糊不清,生命的旅程中,我们纵使行遍千山万水,看透红尘聚散,也无法在流转的岁月面前做到安之若素、波澜不惊。

那些深情,那些不离不弃,生死相依。只不过是岁月长卷里淡淡勾勒的一笔,一个转身,便再也不见。在我们的生命中,总有一些记忆,不会随着时光的流失而淡化,这正是流年里无法言说的疼痛。

叶影幻移,低首回味,用一丝委婉低诉着流年的过往。依着心的方向,一路捡拾走过的沧桑,用一指柔情触摸你的脉络,那些落在字里行间的点点滴滴,是心灵的寄托,是情愫的诠释,与月光晕散成的一纸墨色。不要说你像是那飘逸在风里的云朵,也不要问我曾经述说过的承诺。只想,在静怡的夜色里,守着一轮素美的明月,写下点点心约。

想来,今夜川西的明月也一定很迷人吧!这里,让我轻轻的向你耳语,川西与辽西虽然都是一个月亮,但辽西月比川西月要大那么一点点,还要明亮那么一点点。辽西月的边缘清晰,轮角分明,她也正如东北女子的脸型,显出几分悍气。而川西月边缘则稍显模糊,这种模糊的美,也更接近川西的那些姑娘,显出点淡淡的温柔。

夜渐渐深,寒渐渐重,风冰凉似水。一些零零乱乱的碎语,却无从在纸上落笔。今夜,一袭清辉落满轩窗,且听风吟,一切都在飘摇中洒落。一片明媚的月光,素雅成妆。

历经沧桑,一些温暖与伤感,一些拥有与失落,在心里还有一丝淡淡的回味。月缺月圆,不过是寻常的变故罢了,在一杯清茶里终会有所了悟。常常悄悄告诉自己,不要再固执的做一些不值得的事情了。可是,心里依旧藏着一轮明月,以及向往的诗与远方。与时光一起的,还有如明月一般的心。

真想,真想在有星月的夜色里做个好梦。如此,便可卸下一身的疲惫,安静的回归自己。我愿,在生命里所有的远方,都布满野玫瑰的芬芳。一轮绵绵的窗外月,悄悄地爬上婆娑的树梢,分享着一片静谧的安详。

优秀的随笔7

我喜欢三毛,喜欢她的性情。三毛是幸运的,能在一个属于自己的时代长久的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

三毛不教书,不育人,她所有的书并不是在要求你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她只是把自己有限的精力用属于自己的文字记录下来,其中的感觉只能靠自己去体会。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片个哈姆雷特,你能够读出什么,什么就会属于你。

优秀的随笔8

时光荏苒,记忆深处那个明眸如水的少年去了哪儿?时间过往,愿一切安好只如初见。

七月流火,八月微夏渐凉,九月清秋寒意肆虐,如今十月将至,冬天不远了吧?

回校,踩在斜阳渲染着的血色的路,极目,发现绵延的光线被逸夫楼阻断,似乎梦想就隐匿在高大的楼层之后,以为那就是梦想升起的地方,近了,进了才发现千阳依恋的是更远处的墨色西山。自以为承载无数梦想坚强的逸夫楼,只不过是暂时栖息的尖梢罢了,楼里那么暗,那么凉,暗了,大片黑暗铺天盖地的压下来,分不清是黑暗笼罩了我们还是我们牵绊了黑暗?

八月末换了教室,金戈铁马的战场,古老又年轻着的英才楼,沉默,孤傲,慵懒的看着我们。一些人走了,带着荣耀与梦想离开;一些人来了,带着憧憬与执着赴约。每天早晨七点过后,看着教室伏案睡着的疲惫的勇士,蔓延在空气里的不是青春的不羁,有的只是无奈,疲倦和对于梦想的虔诚。的确,睡眠,放假,甚至生病之于高三的我们都是奢侈的事情。空洞的眼里布满密密的血丝,不用解释昨晚又为征服那道数学题熬到灯火阑珊吧?曾经的桀骜不羁,年少轻狂都被时间磨去棱角,原本爱憎分明义愤填膺的我们变的随和甚至世俗。

于是,我们学着安静,躲在角落里暗自努力,生怕一懈怠就会被超越被丢弃,没有销烟的战争,有的只是气吞万里如虎的铮铮誓言。18岁,高三,大学,梦想,现实在身边静静流淌,最终蔓延成线穿成流年。我们匆匆的行走在暮色中,奔赴下一个前往,于是年华就如池塘里的波汶,一瞬间晶莹四溢炫极一时,继而一圈圈晕染,渐渐淡了,散了...

“好好活着,因为我们会死很久”诚然,死亡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生死至理,亦犹朝之有暮,死亡就像穿衣吃饭,平微细末,渗透到每寸肌理,再微渺,再崇高的生命终要归泯于尘土,化成一缕风散落天涯。

生活总不能如意,每天貌似潇洒的存在着,辛苦,疲倦不言而喻,可每个人都想活着,贪婪的想着,只因生命是如此美好,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爱我们的人,我们爱的人,我们有那么多要做的事,那么多事等着我们去做,怎么舍得离开呢?“我们的渴望往往掌握在别人手里,于是我们必须屈服必须妥协,并且屈服妥协的心甘情愿,比如高考,比如大学…

六月总要来,逃不开躲不掉,到时梦想青春都会被洗劫一空,让人悸又憎恶的季节,梦想被缝进现实,密密麻麻,阡陌纵横,离别如战争,在莫名的对抗中进入白热化,不知道该说什么不知道要说什么,高三的最后都是看着有关离别的戏散场的吧?说多了,便会痛了。

即使梦想照进现实满目苍凉,努力过,坚持过,勇敢过就不会后悔了吧?来年的来年,等我们繁华凋朽时再回头看这段轰轰烈烈的似水流年时会有怎样的心情?像落花一样,我们在一次次华丽的凋零中蜕变,最终安静的开出一树繁花。

优秀的随笔9

前几天还信誓旦旦击掌宣誓:我们是今生今世好姐妹,而今,我在茫茫人海中却找不到你的身影,可谓是‘物是人非事事休,可每当看到那粉红的贺卡,心中的阴霾便一扫而空,是的,我坚信即使我们天各一方,相隔千里,但只要你心中有我,我中有你,便高兴的不得了。

今年是我一年中唯一的一次生日,可是,总见不到好姐妹的你,那天,我早早起床,来到当初我们相遇的地方,抚摸着脸,沉浸在与你朝夕相处的岁月里,脑海中似乎听到“给你的贺卡,“但我仍旧低头不语,那声音真真切切的急了,大喊大叫着,我慢慢并沉痛的抬头看了看,一手接着那张贺卡......

仔细一看,是我最喜欢的款式,又是我最喜欢的颜色,心中不觉荡起了欢乐,的涟漪,一眼瞥见贺卡的署名,便高兴的不得了,于是,小心翼翼的打开贺卡,上面写道:生日快乐,即使不能和你一起过生日,但我心中不曾忘记你的生日。

顿时,我觉得周围的都笼罩着欢乐的气息。虽说思念是一种很悬的东西,思念是一种痛,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思念,是世间任何物能比拟的呢?

姐妹情深是难忘的,但痛并快乐着又增添了几道刻骨铭心的色彩。

优秀的随笔10

那是我第一次做产品经理。老实讲,在那以前,我并没有做过产品经理。周六,我去面试。面试我的是CEO,技术总监,还有董事长。他们先是问了我一些常规的问题,我一一作答。然后又问了我一些其他问题,我依然对答如流。他们以为遇到了高手,其实我也就是会说,不会做。

他们告诉我,他们的业务遇到了困难,需要一个产品经理,帮他们寻找生路。他们把未来押注在了新来的产品经理身上。

这时候,我扮演起了顾问的角色。帮他们把脉,然后开药方。套用的全是些概念化的东西。现在想来都觉得挺扯淡。我说的东西,我自己都不大信,但他们信了。然后董事长发话,问我愿不愿来帮他们的忙。我说可以考虑啊。然后谈薪资。我说了一个我的最低价,他们说了一个他们的最低价,有点距离,没谈拢。我说要不你们再商量商量,商量好了给我电话。他们说行。

周日,我接到总经理的电话,说他们答应我的要求。

然后我就去上班了。

那是我上过最扯的班。公司分技术部和销售部,唯独没有产品部。总经理是销售出生,产品的点子是董事长想的。董事长给我讲,他有一次去贵州参加一个会,听马云在那里讲过一次话,茅塞顿开,觉得互联网绝对是机会,然后他就招人做产品。

他们做的东西和京东几乎没有区别。东西没有做出来,还是个半成品。

他们问我,是继续做这个东西还是重新做一个呢?我说砍了吧,重新做一个。他们说做啥?我说容我想想。

我花了二十天做市场调查,写了一个商业计划。差不多两年以后,我到成都,把这个计划拿出来给新的CEO看,他说靠,这玩意儿在一年前估计能拿到融资。我说有人拿到了,不是我。也给新的董事长看,董事长说,好不好先不说,现在做肯定晚了。我说是啊,晚了。

但在当时其实还不太晚。但是我的方案被否决了。先是技术总监觉得这商业计划不行,说完全行不通嘛。他的说法是,如果行得通,网上肯定早就有人做了。总经理说你这样一来,就把我们你以前的计划全打乱了,那这么行呢?董事长说,小李啊,慢慢来,慢慢来,不着急,也容我想想。

他们让我先画个产品原型出来。我说行。其实我哪会画产品原型呢?赶紧加班加点在网上学。好在我有设计功底,学得快。

这两个月的工作太太沉闷了。

公司的门是技术总监来开,但他经常是九点半了才到。像我这种早起的,就有点受不了。技术总监来得晚,是因为头天晚上走得晚。为什么走得晚呢?因为他要玩游戏。玩游戏也不回家玩,直接在公司玩。公司人都是到点下班。只有他不走,躲在角落里玩游戏。有次老板在公司表扬他,说他半夜十二点都还在加班,太辛苦了。

办公区的灯管坏了,两个月都没人来修。到晚上,只有他的电脑那里发出幽暗的光,挺瘆人。他玩游戏玩得很晚,第二天就起不来了。

其他人呢?总经理从来不管技术部,只和销售部门的人混在一起。偶尔找我了解下新项目进展情况,我如实作答。他有点着急,我说急不来啊,他说你加油赶赶吧。

我坐在工位上,没有和身边的人说上一百句话。前后左右都是。大家都是各干各的事,假装很忙。其实忙啥呢?公司也没有安排任务给大家。

尤其是董事长来视察的时候,每个人更是忙得不可开交。我看到这种场景,觉得挺好笑,有时候就忍不住笑了。

身边的人全都板着脸,彼此之间几乎毫无交流。拖拖拉拉来上班,下班就作鸟兽散。

那时候我差点就对所谓的白领工作失去兴趣了。我觉得还不如去做烤鱼师傅呢,那里好歹有点人情味。

我估计是这家公司唯一的获益者。因为我上班的这两个月,每天都在学习,每天都在想事情,每天都在努力推进新项目。我在公司学会了产品经理的基本技能。我是真心想把产品做起来的。估计全公司只有我和董事长把这个事情当真了。

有天,董事长把我叫到办公室,他说对不起,我不想把这个公司开下去了。我说为什么?他说你看技术部这帮人,哪个人在做事情呢?他们欺骗我,以为我不知道他们天天在逛淘宝玩游戏。还有技术总监,公司产品的专利,居然是申请在他个人名下的,他欺负我人老,不懂技术,草***的。总经理带领的销售每天都在干嘛,公司又没有产品销售,要那么多销售干嘛?

我说我现在推进的这个项目呢?他说算了不搞了,再也不搞互联网了,这里面水很深,外行是搞不懂的。

我说也行。

很久以后,董事长看到我写的一篇文章,特意打电话给我,说:小李,其实之前那个公司做不下去,不完全是我的错,那时候我想的那个商业计划,我觉得还是很有前途的,只是人没有用对,没做起来。

我说事情对不对先不说,人是你找的,你找错人了,就是你的错。

优秀的随笔11

不知不觉中,感到皮肤有些松懈,头发渐渐花白,看书写字的时候眼睛多了一副眼镜。唉!真是岁月催人老哇。

无奈和感叹之余未免有些窃喜。当年那个爱和自己顶嘴,动不动就耍小脾气的一双儿女,如今变得懂事了、成熟了、知道孝顺了。

有时,满身疲惫地回到家里,孝顺的儿子为你端来一盆早已烧好的洗脚水,再用一双粗大的双手在细腻地给你搓揉脚的各个部位,我觉得养儿防老,晚年能有依靠。

让我没想到,曾经脾气暴躁又有些叛逆的疯丫头 ,竟然能安静地坐在我的身旁,把我的脚抱在怀里用指甲刀为我一点点地地修理指甲,惊叹之余,我感到曾经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每天临出门的时候,总会听到儿女的一声,老妈,过横道的时候千万小心,别让车碰着的叮嘱,感觉特别温馨,意识到其实自己并不孤单,站在我的背后始终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我的衣食冷暖。真正体会到能时刻被儿女惦记、被儿女呼唤的那种幸福。

漆黑的夜晚,窗外雷雨交加。孤孤单单的一个人躲在屋里感到孤独无助,突然听到女儿要来接你到她家住的时候,你会像孩子一样,感动的眼泪扑簌簌地直往下掉。

爱是一种细微的感动。一直以为,能走能跳的时候,只要有工资卡就有生活保障,有自己的住房就有安身之处。其实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年龄不饶人,在逐渐衰老的过程中,所有父母都需要有人呵护,需要有人陪伴、需要一分理解和一分孝心。哪怕是一句问候、一声叮嘱、一顿晚餐、一次过路的牵手。尽管微不足道。同样会让父母感动、感到高兴、感到满足。

俗话说,上行下效。好家风是好孩子成长的土壤,好家风是“常青树”。只要能在心底扎根,人生就有方向,就能在人生的跑道上走得平坦、走得顺畅。

优秀的随笔12

那是初春,山上的桃花已争相夺艳,小桃拿着相机不断变换着角度拍桃花。一身黑衣的瘦小的小桃,就像一只小燕子,在桃林中欢快地穿梭。

小桃拍的桃花上有采蜜的蜂、戏舞的蝶,还有阳光的温度、风的影子,有露珠的笑容。

我们用手指在各自的手心上说话。

我要攒钱买单反。

先求生存吧!一个月工资才多少!

老板说一千五,另外有业务提成……我会努力的!

我的网友小桃,在网上找了一份在广州的淘宝客服工作,顺路先来看我。

小桃是聋哑人。她出生不久,一场高烧、几支链霉素针让她的人生从此与众不同。家人只供她上了几年聋校就让她回家种田,再过几年又急着把她嫁出去。她在家人安排下,一次次相亲,一次次面对异样的目光和嘲笑。“可以没有爱情,但不可以没有尊重。”小桃坚决不从。

为了生存,她到处找工,四处碰壁。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又总不能长久,老板们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克扣她原本极微薄的工资。“聋哑人也要活得有尊严!”有一次,她悲愤交集,“新闻里有个聋哑人竟然为了求一份工作给老板下跪!”

我送小桃去车站。一个男孩走过来,拿着一张写着残疾证明、爱心求助字样的纸张,满脸堆笑地让我们签名捐款。我愕然时,小桃和男孩用手语比划半天,男孩最终面带愠色地走了。我看不懂手语,但我想我知道小桃跟男孩说些什么。

送走小桃,转身离开时,又见那聋哑男孩正对一旅客点头哈腰。

优秀的随笔13

年轻时心高气傲,激情高昂,总觉着以牙还牙,以口还口,才是活着的法则:辨别是非,非要讲清人间的正义,才能顺了活着的这口气;看不顺眼的,走不顺脚的,非要伶牙俐齿的评骂它一番,才觉着活的酣畅淋漓;爱恨情仇总是要表现的那么分明,爱就是爱了,恨就是恨了,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了,用坚决的态度表明我们的坚定立场......其实,年轻本就善良,但是那时我们却缺少一颗用善良去度众人的心。

上大学时,四个人一间宿舍,刚开始还是互相包容的相处着,想着总归在一个屋檐下,没必要那么挑剔,但慢慢的相处后,自然而然的就这样的分开了,三个人孤立了另外一个舍友,因为被孤立的舍友总是表现的很自私:值日时宿舍卫生间的垃圾一次也没倒过,说是太脏了;宿舍搞卫生,她会直接来一句:又不是给自己家里打扫卫生,没有必要那么认真的,然后转身就走了,留下‘三个苦逼默默的做着;夏天37,8度的温度,她自己不愿意吹风扇,我们三个苦逼就只能忍者;舍友的朋友来宿舍找人,她直接不搭理人家;扫宿舍的地板,永远只扫她自己两平方米的底盘;她男朋友来了,见了舍友后,背地里就是一顿贬低和羞辱,说我们三个苦逼:长得胖,长的.......就因为这句话,我还真以为我找不到男朋友呢?

事情的尴尬其实是在大四那年我们要各奔东西时,每个宿舍的人都摒弃前嫌,轰轰烈烈的吃散伙饭,我们是仨个人吃的散伙饭,其实关键是那姑娘这几年也不愿意和我们三“同流合污”;毕业离校那天,她父母来宿舍接她回去,舍友们都没有跟她父母打招呼,睡觉的睡觉,出门办事的办事,低头上网的上网。那姑娘和父母打包好行李悄悄的离开了宿舍。

其实每当想起这件事情,我感觉挺遗憾的,那姑娘当年太不会做人,常说一个人和你有矛盾,估计两个人都有问题,那么三个人和你有矛盾,你还那么自恃清高,又有何意!何不心存善良,多点善念和善意,不是更好相处,来日更好相见吗?

前一段时间有一篇文章叫:有人偷偷爱着你。当时看到这个题目,第一感觉想到的是:年少时那个暗恋你的少年可好!

年少时:她正喜欢你,你也正好喜欢他,这是最美好的感情,但是年少时经历更多的是:你不喜欢的他,喜欢你!这种感情不是欢愉,相反,它带给双方的都是压力和痛苦,对于当年年少的人来说,为了解脱这纠缠不清,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用最难听,最刺痛,最偏激的话语,让对方放,希望你:从此恩断义绝,相忘于江湖。

但是很多年后,当再次提起这段被一个人苦恋的情感,你有没有觉着很感动?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擦肩而过的,朝夕相处的,又有几人肯为你停留?你凭什么被人惦记?凭什么被人爱?所以心存善良,如果可以,请善待那些偷偷爱你的人吧!

闲暇时光,总是喜欢和朋友们瞎聊,很多时候只是想说话,所以无关紧要说的是什么,觉着舒心就好,但是有的人就是习惯性攀比,而且胡吹海夸的,他家的公司怎样,他家的房子怎样,他家的资产怎样......省怕别人不知道似得,所以我就很不爽的回家跟老公说,怎么会有这么喜欢炫耀的人,我听着就来气,老公淡淡的来一句:你让人家说呗,他有没有反正和你没一点关系的,何必呢!噢,也是哦,何必那么心胸狭窄呢呀,善良一点不好吗?

善良,其实也是一种心态,你以善良之心,看待事物,再难看再艰涩的事物都会变的温暖和柔软,让你可以温柔以待,而你自己也不会觉着生活太生冷。以善良之心,度茫茫人心,你会一直觉着海阔天空,春暖花开。

生活本就是要让我们经历成长,看过的,听过的,见过的,想过的,所有经历慢慢沉淀,用善念才能品出所谓的人生的五味杂成,否则,枉在人间走一遭。

优秀的随笔14

在我们的印象中,三毛一直都在流浪,无论是在荷西活着之前或者还是去世之后。或许荷西的死是三毛人生的一个分界线,在荷西在世之时,无论她流浪在何方,生活在何处,总会有一个人在陪伴着她,心中有所念,有所牵挂,自己也被别人思念着。

荷西在世的时候,三毛的流浪或许称不上是流浪,更像是一种放纵自我的旅行,因为在她心中有所牵挂,心有所居,无论去往哪里都是她喜欢的。

既然心有所往,就不算是流浪。

荷西去世之后或许才是三毛流浪的开始。

心一旦没了寄托,到哪里都是流浪。

经历荷西去世的打击之后,三毛简单的处置了加纳利群岛的房子,荷西的遗物,好像是在和过去说再见。回台湾待了一段时间之后,三毛踏上了中南美洲之旅,一路上的所见所闻所感,还是像过去那样化做了千百个文字,组成了《万水千山走遍》。

这次旅行充满着痛苦,身体的旧疾让她承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疼痛,每一次做车都要晕好久,可老天偏偏要和她开玩笑,旅行只能坐车,因为身体的缘故,三毛错失了很多世界奇观,而我们也损失了多少三毛的文字。

荷西的去世让三毛承受着精神上的疼痛,身体上的疼痛可以忍受,但是精神上的疼痛又该怎样面对?深夜来临之时,陪伴我的那个人你去了哪里呢?

优秀的随笔15

我还是那么爱着自己!当窗缝间偷渡而入的冷风遛进温暖的被窝,拾梦人把心落在了哪个昏暗的角落?

醒来,不是梦的终结,却恰巧是惆怅的开始!记忆小舟搁浅,无所谓是逗留抑或是归宿。“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近黄昏?我的心无法平静,慌乱中扯开了简单的旅行袋。一把钥匙、一支钢笔、一个手电…简单,就这么麻木的简单,简单得连麻木都打了折!

有时候很想哭,不想躲起来,就坐在那块青石板上,像奏国歌一样,很有气势的哭一场,不在乎有没有人听,或有没有人听了后骂!我想在哭得入了迷那会儿,其实自己演绎的远远不亚于贝多芬的忧伤!细想,自己却又是一个多么平静的人了。可惜家乡没有海、没有湖,甚至连一个死水潭都没有!那份深藏的平静,就只能在老牛踩过泥土后留下的脚坑里寻找了。这还不够荒唐,那份平静的出现,终究还是不缺乏千年等一回之偶然!

一碗面已经凉透了,纵然有万万个感慨,也不再会选择以假艺术家的身份去品味!并不是怕闲人指手画脚的说自己做作,只不过不想再左手握着筷、右手欠着债了!其实,那样的日子是很累的!更何况从自己的个性来讲,要保持那种超自我的状态生活下去,非逼得鼻子都抽筋不可!

看来我们最需要学会的还是感恩自己了!

等我老了,世界终是无法留住我的,那时我依然得感恩自己。如果我老糊涂了,希望我的子孙会记得提醒我!我想他们会的!因为我对自己的子孙正如对自己般有信心!

窗外的世界好像并没有我想像中的那么黑!其实月光是无所谓有或者是无的,正如美好的东西在短暂而永恒的矛盾中拔河一样,谁输了,谁赢了,完全没必要去执着的分得一清二白!我们都在追求自由、轻松、坦然、快乐的生活,我想你懂的!

我从未嘲笑过那些貌似长不大的感伤者,无论是对生活的感伤,还是对感情的抒怀,我总能看到那份若有若无的深藏在他们心底的纯洁!正如我对那朵几乎被遗忘的山茶花的爱慕一样,其实眼泪总是很美的!变态的社会把感伤的季节蹂躏得更美!

感伤的季节,老去的是容颜,青春才刚开始······

时尚热点
影视动漫
娱乐小料
明星动态
电视电影
音乐资讯
开心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