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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文学的盗贼短文

来源:靓范儿    阅读: 4.55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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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文学爱好者首先应该具备的是素质,如果连最基本的素质也没有,那么拿什么和文学挂钩?有什么资格谈论文学,又有什么颜面接触文学!

浅谈文学的盗贼短文

前几天一位博友的文章多了一个家,这边是博友的网名,那边却换上了张三的大名,著作啊!可了得?看那些评论吧——张三可是大诗人,一句称赞,一句佩服,将这位盗贼举上了文学的颠峰。我那可怜的博友啊,恼羞成怒却又束手无策,也只有打掉牙往肚里咽。

昨天晚上我的一位朋友发现自己曾获奖的诗歌被李四肆无忌惮地发表在“大学生创业网社区服务”。我想看看网友们给这位李四博客中的评论,好吗!不注册、不登陆还看不到,索性我注册一个号。不看不知道,一看真奇妙:你知道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谁吗;请写上我的名字;你这是盗窃,我的文章是受保护的,你这算什么……看来这位李四老兄也是老手了,其实绝对是老手了,他的版主身份衔上已有一个太阳、一个月亮和一个星星了,看来不知道偷了多少作品了。既然登陆了我干脆把朋友发表文章的网址留在他盗取那篇文章的评论里吧,也算为朋友解一下心头之恨。

盗贼屡见不鲜,距自己会不会很近?

打开百度搜索一下,做梦也没想到事:我的《思念》早在2005年9月25日就在安岳实验中学的校报上出现了。我的天啊!2005年,那时我还没有自己的博客,也就是说我还没把我的《思念》搬上电脑,这你就要疑惑了,人家不认识你,怎么知道你的文章,既然比你发表的早,是不是你抄袭了别人的。还好,我跳进的这条黄河水不是很浑,《思念》写于99年,已发表在小溪流杂志社出版的《中学生心语》新千年卷。想必那位仁兄一定读过那本书了!

不可肆意,太不可肆意了!本来自己写的东西被别人看得起是一件荣幸的事,可偏偏尽不如人意。假如我今天没搜索这篇文章(其实也不算什么文章,征稿要求百字以内,我把这篇压缩成了简短的诗歌),仍把这件事蒙在鼓里,那文友们肯定有一天会说我是盗贼……惨啊!

每一篇文章的背后都有作者的.辛勤劳动,当你享受文章的韵味时是不是该想想作者,该谢谢作者,更应该尊重作者?

我是不反对收藏文章的,应该说是非常赞成的,但在收藏的同时应该署上出处及作者的名字,这是对作者最起码的尊重,同时更是对自己的尊重。可问那些盗窃者,当别人把你的文章复制走并署上张三或者李四时,你又是怎么想的?

用朋友的话来结一下尾吧:对于文学作品来说,剽窃是一种十分不道德的行为,用别人的血汗来满足自己的空虚,这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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