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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领养孩子的条件

来源:靓范儿    阅读: 2.3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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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领养孩子的条件,在现实生活中,领养孩子这种事情也是比较常见的了,想要收养孩子是符合法律的,但是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为大家分享单身领养孩子的条件。

单身领养孩子的条件1

一、单身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单身领养孩子的条件

二、收养和领养的区别

我们通常所说的“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

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虽不是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但是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一经合法成立,就应视为血亲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与亲父母子女相同,双方均不得虐待和遗弃。养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领养关系的成立而终结。

三、我国关于收养的法律依据

按照我国《收养法》规定,所有的收养人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若收养人为单身女性则除上述条件外无其它要求。若收养人为单身的男性,则在其收养女性时,要求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单身领养孩子的条件2

(1)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收养的目的是为了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父母子女关系,因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

(2)收养人无子女。基于《宪法》和《民法典》关于计划生育的要求,《民法典》要求收养人无子女。这里的收养人无子女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无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的情况。

(3)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为了保证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收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第二,收养人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

第三,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抚养。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抚养人能在一个和睦、温暖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以免因夫妻单方收养而造成另一方不民法典接纳孩子,进而影响到夫妻感情的和睦,影响到养子女的身心健康。

(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对收养人的这一要求,是为了贯彻,推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单身领养孩子的条件 第2张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以下材料:

1、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2、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3、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4、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5、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6、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7、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单身领养孩子的条件3

一、单身可以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单身收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有抚养能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手续: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

二、单身领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

单身领养小孩需要的条件有: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特殊情形有特殊规定。

单身领养孩子的条件 第3张

三、单身可以领养小孩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孩子时,收养人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五)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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