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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补贴申请通过时间

来源:靓范儿    阅读: 2.7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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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补贴申请通过时间,人才补贴是指那些完成本科及以上学业,并且取得毕业证之后,到某一城市工作的人员,可以申请获得城市财政拨发的经济补贴费用,下面是青年人才补贴申请通过时间。

青年人才补贴申请通过时间1

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补贴对象

全市各级企事业单位(含国家、省属驻日照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全职引进,或在我市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和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青年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日照市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2、申请补贴之日,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其他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

3、在日照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日照市自主创业的,所创办企业须依法注册、守法经营,申请人须为创办企业法定代表人。

4、家庭在日照市无其他住房信息且自本暂行办法公布之日起至补贴申请期间无住房交易记录。

本办法所称家庭包括:青年人才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的个人。

所称其他住房包括: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已办理网签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通过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不包括依法取得的农村住房)。

补贴标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含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分别可享受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青年人才住房发展基金购房补贴。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单独所有,申请人已婚的,产权可为配偶单独所有或申请家庭成员共有。夫妻双方均符合发放条件的,可分别享受,但享受总金额仅可在所购同一套住房叠加使用。

补贴申请和使用

(一)补贴申请

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实行常态化申报。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填报相关信息,并填写个人承诺书,向日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青年人才住房发展基金购房补贴。

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凭证实行“网络化申报、不见面审批”方式申领。青年人才通过微信搜索“日照人才发展集团”,点击“人才购房”,进入补贴申领页面;随后,点击页面中的“补贴申请”,按照提示步骤即可完成凭证申领。

日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系统挂接、人工核查等对申请人的婚姻、学历学位、社保缴纳、商品房网签、贷款合同、不动产交易登记等信息进行查验,并经公示,对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发放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凭证。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凭证不能兑换现金,不能重复申领,自领取之日起有效期3个月,过期自动作废。

青年人才补贴申请通过时间

(二)补贴使用

1、青年人才在我市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使用购房补贴可在基金会员单位正常优惠基础上,对房屋总房款100万元以下(含)的,可使用的'青年人才住房补贴凭证数额不超过10万元;总房款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含)的,可使用的青年人才住房补贴凭证数额不超过15万元;总房款150万元以上的,可使用的青年人才住房补贴凭证数额不超过20万元。

2、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凭证不能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不能在非青年人才住房发展基金会员单位使用。

3、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凭证使用后,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因特殊情形需要撤销或变更的,应退回已使用的购房补贴后,相关部门再予办理。

4、不动产交易登记机构在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备注“日照青年人才购房”,产权登簿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不退回领取的补贴。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本办法与现行人才购房政策不交叉重复享受。

2、日照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采取诚信申领方式,申请人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填报申请信息,并对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对弄虚作假骗取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的申请人,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追缴,并将申请人纳入失信人才黑名单,永久取消享受本政策资格;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纳入青年人才住房政策失信单位名单,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3、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再出台新的办法。

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凭证使用期限至2023年3月31日,如国家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4、本暂行办法由市住建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等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青年人才补贴申请通过时间2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申请范围:在鱼台县登记纳税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新引进青年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2年4月30日,引进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全职工作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全日制学士本科生;且属首次在济宁就业;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新引进青年人才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

1、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2、全职工作硕士研究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或原“211”“985”院校的硕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全日制学士本科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或原“211”“985”院校的学士本科生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申请流程

(一)材料收集。用人单位收取新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劳动合同。

(二)资格审核。企业新引进全职青年人才的,由企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青年人才补贴申请通过时间 第2张

(三)线上申请。

博士研究生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各企业通过济宁市人才服务中心在线申报平台按格式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各企业通过人才济宁网站中的“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申请”模块注册申报。

引才补贴申请月数计算截至2022年6月。

(四)名单公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拟定“青年人才引才补贴拟发放名单”,在鱼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政策兑现。公示无异议的,引才补贴由县财政部门发放到企业。用人单位可按不高于30%的比例从引才补贴中列支引才工作经费,其余资金通过绩效考核方式,差异化补贴给新引进青年人才。

四、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即日起收取申请材料,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30日通过申报平台进行上传。

(二)引才补贴申请主体为用人单位,当年未进行申请的,可延至次年申请,次年仍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材料审查核实、资金发放监督工作贯穿政策执行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挪用资金的用人单位,取消申请引才补贴资格,追回已发补贴,并追究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青年人才补贴申请通过时间3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申请范围:新引进全职工作硕士研究生,新引进全职工作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的各类企业。

(二)申请条件:新引进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士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2年5月31日,且属首次在济宁就业;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人才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之日。

二、补贴标准

对企业全职引进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士本科生的,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400元、1200元的引才补贴(其中,本硕均为“双一流”高校或原“211”“985”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引才补贴标准提高为每月3400元;“双一流”高校或原“211”“985”院校的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引才补贴标准提高为每月2200元)。

青年人才补贴申请通过时间 第3张

三、申请流程

(一)线上申请。用人单位收取新引进青年人才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并通过济宁高新区蓼河国际英才港按格式要求上传申请材料,通过“政策申请”栏目中的“青年人才新政”项目填报人才相关信息,并上传人才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对已享受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的人员,仍在原申请单位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直接通过申报平台提交,无需再上传相关资料。其中,引才补贴申报月份截止至2022年5月。

(二)资格审核。济宁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申报信息、相关形式要件、社保缴纳及劳动合同备案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明确审核意见,拟定引才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

(三)名单公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相关信息将通过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及人才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政策兑现。公示无异议的,济宁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按标准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助资金,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人才所在单位。用人单位可按不高于30%的比例从引才补贴中列支引才工作经费,其余资金通过绩效考核方式,差异化补贴给相应层次引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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