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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社保缓缴期间辞职了怎么处理

来源:靓范儿    阅读: 2.3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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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社保缓缴期间辞职了怎么处理,国家出台缓缴政策是为了缓解企业当期的资金压力,是有期限的,缓缴期满后企业应及时足额补缴费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重庆社保缓缴期间辞职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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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社保缓缴期间,员工离职应该怎么办?

这可能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如果企业在缓缴期间,员工离职应该怎么办?是不是可以不用缴纳了?

不是!

如果在缓缴的时间期限中,出现员工被辞退或主动离职的企业减员事件,社保还是由您的公司来缴纳,缴纳到您离职的月份。

缓缴只是金额缴纳的延长,大家可以可以理解为社保台账不受这个缓缴政策的影响的, 政策只是给了企业一个资金缓冲的时间。社保台账还是每月固定生成的,什么时候劳动关系结束,什么时候公司缴纳。

在国家医保局的通知中也明确了这一点,在通知中明确提到:

参保人出现离职、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情形的, 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 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缴费。

所以大家也不必过于担心。

重庆社保缓缴期间辞职了怎么处理

社保缓缴仅针对于企业,个人要正常足额缴纳。

无论是人社部官方还是国家医保局发的文件中都明确提到,此次政策是缓缴社保、医保费用,而不是不缴,其中人社部的文件中明确提到 “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

再来看国家医保局的文件,也明确提到了“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

通俗解释,社保缓缴是针对于企业部分,个人还是要正常足额缴纳。

社保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在人社部与国家医保的官方解读中都明确提到了: 按照缓缴政策规定,在企业社保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所以大家也不必担心在企业享受缓缴政策期间的个人待遇享受问题。

重庆社保缓缴期间辞职了怎么处理2

国家出台缓缴政策是为了缓解企业当期的资金压力,是有期限的.,缓缴期满后企业应及时足额补缴费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按照缓缴政策规定,企业原则上应在申请的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

如果未按时足额补缴,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重庆社保缓缴期间辞职了怎么处理 第2张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

本着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的原则,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参保单位在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以及通过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获取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企业行业类型信息,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进行标识。

相关企业可从2022年5月20日起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使用企业“渝快办”账户登录,根据提示确认缓缴起止时间,也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确认。

参保单位现有信息无法满足认定缓缴资格需要的,可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邮寄申请表的形式进行申请,申请时填写《重庆市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书面承诺所属行业类型,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参保单位确认或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线上线下均实行一站式办理。在市社保局社保服务中心参加养老保险,其他险种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单位,统一由市社保局社保服务中心受理线下申请。办结后,社保经办机构将企业填报的《重庆市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原件存档,复印件加盖业务章后返回参保单位,以便申请单位掌握缓缴期限等相关信息。

温馨提醒:疫情期间,可“不见面”办理社保业务,可通过邮寄申请表的方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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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重庆社保缓缴办理方式

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参照执行的社会组织:

本着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的原则,简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办”等不见面服务方式。对生产经营困难、所属行业类型等适用条件,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具体程序如下:

重庆社保缓缴期间辞职了怎么处理 第3张

1.企业可从2022年6月13日起,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此进入),使用企业“渝快办”账户登陆,并填写《重庆市参保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附件1),也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在市社保局社保服务中心参加养老保险,其他险种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单位,统一由其工伤保险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

2.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当地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等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集中会审,签署意见。

3.各区县(自治县)联合工作组会审通过后,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税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4.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税务部门将会审通过的参保单位名单按月汇总,填报《重庆市缓缴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备案表》(附件2),分别报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税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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