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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散文随笔精选15篇

来源:靓范儿    阅读: 2.8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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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知道散文吧?广义上的散文是指不追求押韵和句式工整的文章体裁,与韵文、骈文相对。你知道写散文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散文随笔,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散文随笔精选15篇

人生总是在追求完美,完美的学业,完美的工作,完美的事业,完美的朋友,完美的恋人,完美的爱人,完美的家庭,完美的人生。

人生是一幅画,我们总是希望拿起自己手中的笔为自己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我们不需要中途的逗号、顿号,更不希望为自己画上破折号,所以我们总是在追求一帆风顺。似乎人一出生,就是在画一个圆,我们希望这平滑的曲线没有弯折,没有缺口,希望一切都顺利的通过。完美的圆,完美的人生。

完美的人生,就像一首美妙的诗,如果只是简单的词句或许那并不能称做美妙。完美的人生,就像一首动听的歌,高昂起伏的音律才能体现它的动听。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就认为人生应该是一个圆,所以做每件事都希望从始点到终点,更希望浪漫的开始和完美的结局。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就习惯把圆看着是完美,可是这世界有那么多的形状,长方形、正方形、椭圆、三角形、还有多边形,这些形状却又切切实实的存在我们的世界,我们无法否认他们的存在。所以人生也就不会全是一个圆,但是我们都要从始点走向终点,不管我们走的路是多么曲折,但是我们最终走向了终点。或许最后我们看到的是三角形、长方形、正方形、椭圆、多边形、甚至于其他的形状,但是我们人生最终的轨迹是都是没有缺口,留下的总是始点与终点的重合。所以在人生的路途中我们没有必要太注重结果,我们仅仅要注重的是过程,我们需要欣赏沿途的风景。或许真正的完美并不是我们要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一个美丽的圆,完美是在我们回头欣赏自己曾经走过的路途时,没有因为忽略了沿途的风景而遗憾。完美也是我们没有因为自己放弃了翻阅高山,停止了往日的脚步而遗憾,失掉往日的足迹并不可惜,可惜的是我们迷失了前进的方向,错过了沿途的风景。

完美的人生,人生的完美。完美或许并不是一个圆,但是只要我们没有忽略沿途的风景,没有停止奋斗的脚步,人生就会是完美的。追求完美的人生,所以我无法停止前进的脚步;追求完美的人生,所以我欣赏沿途的每一片风景;追求完美的人生,所以我愿意翻越高山;追求完美的人生,所以我坚定自己前进的方向。

我有一双手,首先我要为这“一双”来庆祝一下。我为自己庆祝并不是因为自己有一双手,而是大多数人都是有一双手的,别人不会孤立我,因此我不会感到孤独,为此我要感谢上天。有人说,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所以要勤加爱护。可惜我是个男生,只能用一张脸展示在大家面前。

我洗澡的时候,都会习惯地摸摸自己的膝盖,每次摸到它,都会有一丝丝凉意传入我的大脑中。因此,我还为这一丝丝的“凉意”感到害怕。我身体其它的地方都是热乎乎的,唯独膝盖寒意沁人心脉。当时的我真地很害怕会得关节炎,后来我上网查了查资料,才慢慢放下心来。也都怪膝盖长得太突出,就像我的耳朵一样,整天冰凉,好像脱离了我的身体一样。慢慢地我开始把注意力转移到了我的手上,大概是我的手太热,才让我有此恐慌。自此我开始讨厌我的这双手,它俩也太坏了吧,这样骗我!

前些日子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节目,节目里面有一个残疾人,他没有了双手,但他可以修表,那他怎么修表呢?他是用脚来给别人修表的。我发现这很好玩,于是我就学着他的样子,用脚修表。但是对于我这个用手用惯了的人,用脚来做简直比登天还难,更何况我还不会修表,用手也不行。于是我才感受到他的伟大,他简直太厉害了,犹如神技。无奈,我又拿出了我的手,手毕竟还是手。

后来我发现,我们的地球也有手,不过我不知道它有几只手,大概它也有两只。我们人类应该就是地球的一根手指头,时常配合着其它生物给它做事。比如给它洗澡,给它吃饭,给他挠痒痒……说到此处我发现它的手竟然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只不过我们这些手是跟它连在一起的,并且听它的指挥。它还给我们这些手以能量,帮它做事。有很多次睡觉的时候,由于自己的睡姿不当,经常弄得自己的整只手“脱离”自己的身体,当这样的手触碰到自己的脸颊时,我感觉到好温暖好温暖。而后我抬起我自己的手看了又看,才慢慢感觉到,我的这双手并不完全归我控制,它也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事情。就像我身体里的细胞,细胞也有生命,也有它们自己的思想。只不过它是和我连在一起的,它需要能量支持才留在我这儿,并和我的神经连在一起,让我有对它的感觉,让我不得不爱惜它,如果我用针扎它,我是下不去手的,这一点它是很聪明的。

我有一个弟弟,他的成长全部都印在了我的记忆里。他还是婴儿的时候,由于他很小,妈妈天天都要亲自给他换尿不湿,并且还要给他擦屁股。有时候我也会代替妈妈,去给弟弟换尿不湿,擦屁股。而且每天早上,妈妈还要给弟弟穿衣服,弟弟起来后还要喂弟弟,妈妈手中的勺子还随着弟弟的淘气,不停地一起一落,每看到这样的情形,我也忘了自己当初是喜还是悲。

记得有一次,我看电视的时候,妈妈问我要指甲刀。我说,我帮你剪吧!当我触碰到妈妈的手时,我感觉到的不是温暖,而是一种像我膝盖似的冰冷,直达我的全身。至此我又想到了地球的“手”,我觉得它不只是有一双手。其实我也有很多独立的“手”在外面游荡,这些手没有连在我的神经上,也不需要我给它们能量,它们可以自己运动。现在我又抬起了我自己的手,它没有变得扭曲,没有磨得通红,没有变得冰凉,我发现它好像失去了很多作用。大概妈妈还不知道她还有很多手在“外面”游荡,或者是这些手没有去找她的原因。

无论是电视剧、电影、小说几乎没有一部不以爱情贯穿整个故事的,即使不是以爱情为主线,但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到爱情,况且大部分故事都是以爱情为主线。从古至今,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爱情成为永恒的主题。

每个时代的背景不同,地域不同,人们对待爱情的态度不同,但是渴望一份永恒的爱情是相同。中国现代的偶像剧、言情剧的结局往往都是如大众所愿,男女主人公的总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可是尊重历史背景下的爱情故事往往是现实的,结局也是令大多数人悲叹的,可那才是真实的,是正真的爱情。

正真的爱情并不都是两情相悦下的浪漫,不是你追我赶在花前月下,不都是红尘作伴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正真的爱情是受很多条件的束缚,最终有的人走到了一起,而有的人不得不放弃对方。《平凡的世界》里的孙少安和润叶的爱情活生生的被世俗拆散,虽然双方都心不甘情不愿。但是最终孙少安理智的结束了他们的爱情,而润叶直到正真接受李向前的那一刻才正真理解了孙少安。在与少安分开的很多年里,润叶都没有从他们的爱情中走出来。为了他们全村人的希望,为了帮助她的二爸,少安选择了与润叶分开,而润叶却没办法理解,她无法理解少安为什么不坚持下来,她觉得是少安错了。

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相爱就是相互的,如果有一方不爱了,那么一厢情愿就不是爱情了,再怎么纠缠也无济于事。两个人最初走到一起都是希望给对方带来幸福的,也相信对方会给自己带来幸福。即使爱情是自私的,但也应该好聚好散,才不枉费曾经在一起的幸福时光。

人生是单行道,一但曾经同行,就永远有一段生命交融,再也回不到你是你我是我的云淡风轻。曾经相爱的两个人,一但分开了,悲伤、痛苦是必然,如果这些都没有,那么只能说明没有用心去爱。理智在爱情里根本不存在,只有不爱了,才能理智。少安最终选择了理智,所以他失去了一段正真的爱情,可是他也悲伤、痛苦过。也许只有时间才是最好的疗伤的解药,时间才可以让爱情的伤口慢慢愈合。多年后,当润叶接受了李向前之后,她的爱情伤疤才慢慢变淡。

正真的爱人是在你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陪伴这你,都和你一起留下快乐和忧伤的足迹和旋律,一直不离不弃的人。打败我们的不是彼此的疏远和背叛,而是你的经历,我没有参与,两情若是久长时,必须朝朝暮暮。那些云淡风轻的爱情和曾经的匆匆过客,不能成为正真的爱人,只能成为曾经的美好经历。

我的头皮好像被一群蚂蚁不断地啃噬着,一阵阵地发麻,我的心便跟随着家里的这座泥土和稻草构成的老屋,一起走向黯淡与荒芜。

初中毕业后的那一天,父母又进城里去捡垃圾了,家里就剩下我孤身一人。我像一只被煮熟了的河虾,蜷曲在用麻绳网成的凉床上,双手抱着那只小猫,两眼注视着土墙上的等腰三角形的窗洞,看着那沿着抛物线的轨迹打进来的雨珠。我觉得那三角形的黑洞,就是妖魔的一只深不可测的眼睛,恐惧而阴森。我蜷曲在少年的孤寂与恐惧里,几乎忽略了猫的温柔。

我们一起躺在那张父亲用废黄河边的芦苇编成的柴席上,这张四周被母亲用旧布条缝了边的柴席已经使用过十多年了,祖父和祖母生前都睡过它,都在它的身上遗留过失禁的大小便,十年前他们在这张柴席上先后离世,我甚至现在还能感觉到他们在柴席上残留的体温。

屋顶漏着的雨水呈自由落体运动,非常执著地坠落在一端只能依赖土墙才能站立的残疾的餐桌上,还有一股雨水顺着贴满我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的十几张奖状的土墙,淋漓尽致地往下尽情地流淌,点点滴滴一直流到我少年的记忆深处。

土屋里家什们一起演绎成斑剥灰暗的形式,成就了我少年生活的背景。我变成了与这背景浑然一体的泥人,唯有这只猫能够认清我与背景的本质区别。猫是我的好兄弟。

这座默默地伫立在旷野上的孤零零土屋里,只有我与猫两个生灵的存在。我们默默无语地互相对视,都能读懂对方的向往。猫的双眼在漆黑的三维空间闪烁着它智慧的蓝光,我的双眼却没有猫眼这样的穿透力。

我吃的食物也不如我的猫,猫能到废黄河里捉鱼,去玉米地里捉鼠。而我只能吃母亲早晨留下的一只山竽、半碗玉米面稀粥。小猫年仅三个月就变成了能够单兵作战的斗士。它的天性是幽默搞笑,亦如美国的大兵,哪怕是在与它的敌人生死PK的关键时刻,它也从容不迫地彰显自己的英雄本色。我亲眼看过多次它与老鼠们的游戏。它自己的个头并不比老鼠们大多少,它每次将老鼠追得四处逃窜,一直到游戏尽性,方才摇着尾巴开怀大笑。而自以为聪明的老鼠还洋洋自得,认为自己已经逃脱了猫的包围。而它恰恰就在这时为老鼠布下了天罗地网,最后一跃而起将老鼠置于死地。我看到猫的智慧后时常自责,我连一只小小年纪的猫都不如。

小猫是我的一个敢想敢做敢闯的好兄弟。我的猫兄弟是大花猫一窝生下四只小猫中的最后一只难产的猫仔,其他三只小猫后来全部夭折。它成了孤儿。它父亲不能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早就变成了花花公子,撇下怀有身孕的大花猫出去寻花问柳了,就连大花猫生产这样的大事也没回来看一眼。小猫这样悲惨的身世让我倍加爱怜它。我们几乎同命相怜,我们自然成了最好的兄弟。

这一夜,我几乎没睡,猫却竖着耳朵打起了轻轻的鼾。我的两眼总是盯着那个窗洞,生怕会钻进什么妖怪,心里不由自主地想起祖父生前讲了无数次的狼外婆。祖父讲这个故事时将我抱在怀里,亦如我现在抱着猫。那也是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头狡猾的狼戴上外婆的花头巾前来敲门。“咚!咚!咚!”父母也都不在家,孩子们问是谁呀。我想那时肯定没有实行计划生育,父母能生一大群孩子,不像我是个独生子女,孤身一人,现在成了留守儿童。听了一群孩子的问话,化妆成外婆的狼捏起半边嗓门说我是你们的外婆呀,孩子们信以为真地打开了门。上床之后,狼外婆开始吃起一个小孩的脚趾,发出一阵“格嗞格嗞”的声响。睡在另一头的孩子们就问外婆在吃什么呀?狼外婆说我在吃小果子哩。就这样,狼外婆活生生地吃掉了一个小孩。

我的每一个毛孔全都张开了,每一根毛发全都站立起来,心里越想越害怕,反复告诫自己不能再想这些鬼怪了,可思维偏偏不听我的大脑指挥,鬼怪故事依旧顺着原来的方向执著地往下延伸。也就在这个时候,我的门被一股外力作用发出一阵惊人的声响。“咚!咚!咚!”我立马联想起戴着花头巾的狼外婆半夜敲门的恐怖。我吓得头皮发麻,猫也早已听到了动静,一跃而起,对着黑方脸一般的门爷发出一阵大义凛然的尖叫,门便沉默下来,不敢作声。

那肯定不是狼外婆,恐怕是夜游而至的风。然而,我却被吓得出了一身冷汗。

写在开头:

一直想把身边的或温暖或伤感的小故事用文字记录下来,所以决定把它们写在一个系列里,记录着我们的故事。

我们的故事,还没有讲完;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

关于爱情

在微博上看到一个段子:“对于谈恋爱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我只想发财”。这句话直击内心啊。我偶尔也会去想象我的爱情会是什么样子的,但最后要么不了了之,不忍继续想下去,要么就是回归到了影视剧或者小说里的恶俗情节。影视作品和小说把爱情描绘得很难得,很美好,男女主角总要历经千难万险,斗小三、胜婆婆才能最终修成正果,当然,在我看来,这也许也是为了凑集数和凑字数。

现实生活中也不是没有那样的爱情,毕竟艺术来源于生活。爱情这个词,终归太抽象,我等单身人士还是无法参透,我本来都已经放弃去探究这种费脑力的事物了,但最近发生在我身边某些事情却又让我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父母与我都在外地,同一个省,经常会一起离开家。这次我与母亲提前两天离开。离开家的前一晚,我妈因为厨房里的一些小事被奶奶误会说了几句,其实是我爸做事的时候没做好,我奶奶年纪大了又喜欢唠叨。这么一来我妈就不开心了,吃饭的时候就开始数落我爸,开始委屈,本来我爸是没吭声的,后来大概也是被数落烦了就回了几句,两个人就扯到离婚上了,我在想离婚是不可能的,不过这估计得生气挺久吧。

显然我闺女不怎么合格,不够了解他俩。

第二天临出门的时候我妈不小心把充电宝给摔了,不知所措的,就把我爸叫过来了,我爸就说让她别带了,她说不带的话手机没电在火车上就看不了电视了,我爸一边责备她笨,手上已经开始在找工具修。后来时间真的来不及了就只能先走了。在离开县城的大巴上,车还有两分钟就要启程了,我妈接到了我爸的电话,说是充电宝修好了,给她送过来了,问我们在哪里,我妈说车还有两分钟就要走了来不及了,车子刚发动我就看到了我爸,我妈跑到车门接过了我爸递给她的充电宝,那一刻我脑海中闪过各种电视剧车站离别的桥段,突然很感动,我们是在县城坐大巴的,从我家到这里坐面包车最少40分钟,而我爸是骑摩托车来的,并且是他送我们上的面包车,他回家还得把充电宝修好。我是该惊讶他修理的速度,还是他骑车的速度,但当时我没有太多的惊讶,只是满满的感动。我笑着跟我妈说:我爸他这么远跑过来,居然只是为了给你送充电宝。我妈的回答是:他一定是为了出来浪,然后顺带把充电宝给我。当时我体会到的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冷冷的狗粮在脸上胡乱的拍”吧。影视剧里男女主角轰轰烈烈山盟海誓的爱情固然感人,但我却更感动于这种平淡中的感情,也许这并不算是爱情。

他们那一辈,甚至是现在我们年龄相仿的很多人,走进婚姻都没有所谓的爱情,他们大都是通过别人介绍认识的,然后双方父母觉得不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将他们的未来联系在了一起。我一直很好奇父母的相遇是什么样的。根据我听到的我妈跟我姑以及其他人聊天的只言片语,凭借我多年看小说和电视剧的经验,我脑补出了他们的故事。也许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我爸妈20多岁的某一天,突然被他们的父母提及婚姻大事了,就开始找人做媒。媒婆来到了女方家里,开始谈论男方的诸多优点,然后又跑到男方家里说女方的贤惠俊俏。然后两个人就开始先试着相处。我觉得此处可能有我爸对我妈一见钟情,我妈对我爸日久生情的桥段。一直觉得其实他俩性格是互补的,我爸属于那种沉默寡言,不善交际的那种人,而我妈性格则比较活泼外向。所以我爸应该是靠才华吸引住的我妈。虽然我爸学历不高,但是并不妨碍他在我心中传奇的形象。我觉得我爸年轻时一定是村子里不太露面却人人夸赞的风云人物,会写书法,会画画,会做木匠活,会修理,会做饭,还会捯饬各种小玩意儿。据说我爸小时候就把家里的八卦钟给修好了,我们家老房子里墙上一些图案也是我爸倒腾上去的,据说那时候村里一个姑娘还喜欢过我爸呢。

在我脑海中残存的回忆里,他们有过吵到大打出手的时候,就是现在他们也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吵得凶了会提到离婚这样伤人的字眼,但我却很理所当然地觉得他们不会走到那一步。

小时候住的社区,还有我的朋友们。盛装起温暖的回忆。我唱起歌儿,让明天更美好。即使付出全部也不可惜的,善良的那个人。用我们俩的秘密,填得满满的那个写了整夜的日记。当我像今天夜深时分不像一个人的时候,我会呼唤你。只要为我的歌装上蓝色的翅膀,去到那个地方。有著所有我曾珍爱的'东西。儿时在梦中,许下我们的约定我唱起歌儿,让回忆变得美丽。以前超级珍贵的黄色香蕉。毫不不生涩地瞒著妈妈谈过恋爱,熟练地说著纯真的谎话。和朋友一起离开的海边,只要为我的歌装上白色马车,去到那里。有著我所有曾经珍爱的东西。

小时候住的社区,还有我的朋友们。盛装起温暖的回忆。我唱起歌儿,让明天更美好。

在亦舒的小说《朝花夕拾》中,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生活在20xx年的女主人公生活乏善可陈,和母亲关系尤其不佳,她总是嫌母亲太过守旧啰嗦。偶然的一次车祸让她穿越到多年以前,那时母亲尚是一个不足5岁的幼儿。真奇怪,她嫌弃自己年老的母亲,对于幼年的母亲却无比体贴。

这是我读过的最动人的亦舒小说。很多人都像小说中的女主角一样,觉得父母面目可憎言语无味,我们忘记了,即使是现在垂垂老矣的人,也有过童年啊,他们也曾被父母捧在掌心,他们也曾有过胖嘟嘟的脸蛋和小手。所以,当你厌倦他们的时候,想想他们小时候吧,也许你会对他们多一份谅解和温柔。

现实不是科幻小说。人们不可能像《朝花夕拾》中的女主那样穿越时空去爱护幼小的母亲,只是有时想想,我们若能拿出待孩子一半的温柔来回报父母,那么他们必定会快乐不少吧,哪怕只是偶尔。

我将自己对父亲的怨恨升级为仇恨,是在母亲再一次犯病住进医院抢救的时候。那天早上我徒步从家里赶到城里的医院,看到母亲正在接氧,满脸都是鲜血,那件已经穿了十多年的格子短袖衫被染成了红色,她的脸色因失血过多变得异常的苍白。她从昨晚一直到现在都昏睡着没有醒来。她那只瘦骨如柴、布满老茧、被晒得发黑的手伸在洁白的被子外面在挂着吊针。我踉踉跄跄地扑倒在母亲的床头,一把拉住母亲另一只手高喊着妈妈,可母亲什么反应都没有。父亲说昨天小傍晚他们冒雨将捡来的废品捆好,准备去收购站卖钱,母亲为了多背一捆,想赶在天黑前回家,结果还没背上肩就当场昏迷过去不省人事,一头裁倒在地上的一块石头上,鲜血四溅。父亲愧疚地说,自他残了一条腿后,重活累活全都是母亲干的。医生说母亲得了脑血栓这种病就不能负重干活了,结果累得又发了病,这不是找死吗?又说母亲这次是肯定是挺不过去了。

我一边流着泪水不断地喊着妈妈,一边在心里更加怨恨父亲,认为全都是父亲害了母亲。我真的想上去抓住父亲的脖子狠狠地给他几拳,可我将拳头攥紧了反而发疯似地奔出了病房的走廊,在院角的厕所墙根下放声大哭起来,环绕我的那几株杨槐的树叶随着我的哭声纷纷飘零。

我的眼前不停地晃动着鲜血淋漓的场景,我下意识地想起了大花猫之死。

那天作为孕妇的大花猫异常庄严地睡在我的凉床上,破裂的羊水把我的被子全都浸湿了。我从学校放学回来时,正是第二只小猫出生的紧要关头。我一眼看见了小猫身上与母体相连的血肉模糊的脐带。接着,第三只小猫也出世了。小猫们被包在半透明血红色的一层薄膜里,依稀能够看到小猫的体形。大花猫用尽全身力气将小猫从产门往外挤,血红的胎盘便跟着小猫一起在大花猫撕心裂肺的呻吟中娩出,遍地是血,鲜红一片,大花猫迫不及待地用自己的嘴咬断小猫身上的脐带,然后吃起胎盘。吃完胎盘,大花猫便舔起小猫身上的血迹。舔完小猫又舔自己的身体。这时母亲伸出一根受伤的手指对我说,这是大花猫生第一只的时候疼得咬的。正在我们说话的时候,第四只小猫又要降临了,可大花猫显得更加痛苦,它已经精疲力竭了。刚刚出世的三只小猫也不懂事地往大花猫身上乱抓乱挠。我把眼瞪得大大地注视着大花猫血汪汪的产门又开了,露出一个透明的物体。可这一次大花猫已经无力挤出这胎小猫了。我正在为它担心的时候,大花猫用尽全身最后的力气,突然尖叫了一声,将最后一只小猫挤了出来,血红的胎盘终于在大花猫的尾巴下平安落地。我看到那是一个倒置的小脑袋,嘴巴还张得大大的呢,舌头红红的,羊水也被挤破了。大花猫连撕带拉地咬断脐带、艰难挣扎着舔净血迹,将所有的事情处理完毕之后轰然倒地,不再动弹。大花猫死了,可能是因为它患了妊高娠,死于生产时失血过多和剧烈运动引发的心脏病。它在临死之前用尽平生最后一口气,舔净了小猫身上的最后一块血污。我看到它死的时候面带笑容。

从此,大花猫最后舔净小猫身上的血迹面带微笑死去的镜头,时常在我的脑海里晃动,由此我推测到了母亲生我时是何等的痛苦与坚韧。

我无限悲伤的守护在母亲的病床前,看着盐水瓶里最低廉的药水一点一滴地顺着那条橡皮管道流进了母亲的手臂,时间也跟随着药水一点一滴地流逝,心中的痛苦却跟随着流动的药水一点一滴地滋长。母亲昏迷了一天一夜仍然没有任何复苏的迹象。

母亲会像大花猫那样突然死去么?我心惊胆战地想。

母亲的病床被安排在走廊上,住进病房一天要花一百五十元,而住在走廊上只要五十元,再加上每天用药,即使是最便宜的也得上百元。父亲去跟亲戚们借了一天也没借到一分钱,刚才哭丧着老脸空手而归。医生说再不交钱他们就要停药了。父亲一听二话没说扑咚一声跪倒在医生的面前,一连串地向医生叩头,请求医生能救救我母亲。

我满腔悲愤地趴在母亲的身上呼天抢地地哭喊着:“妈妈,你醒醒呀!妈妈,你醒醒呀!”母亲过早衰老的双眼依旧紧紧地闭着,嘴唇依旧失血干裂,氧气插管依旧被胶布贴在她的鼻孔里,任凭我怎样的高喊她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饱经风霜的脸依旧被固定在她发病时的痛苦表情上。

母亲的病情一天一天地恶化,我对父亲的仇恨一天一天地加深。

旅行,是一种炫耀,还是一种救赎,旅行之于你我,到底有何意义?

我有一个同事,非常喜爱旅行,我们在聊天期间,他向我讲述了他去年游玩丽江时的所见所闻,通过他语言的牵引,在我的脑海中,勾勒出一片唯美而多情的世外桃源,使我心波荡漾、心向往之。

他说:丽江古城有一家生意火爆的炒酸奶店铺,店老板是一名从北京来的商人,本打算来丽江,一边开个小店赚些小钱,一边优哉游哉地玩几个月,白天卖几个小时炒酸奶,剩下的时间就在丽江古镇里四处转悠,他觉得这是他向往的生活,可万万没想到,他开的炒酸奶店异常火爆,供不应求,从早忙到晚,把他累得够呛,本想好好休息一下,想不到使他更加劳累,让他非常郁闷,最后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每到下午五点,准时关门,无论有多少顾客盈门,都准时收摊,听了这个小故事,使我对丽江里洒脱而真性情的生意人,心向往之。

他又说:他和对象,租了两辆自行车,打算从丽江古城一路骑行去玉龙雪山,一来可以饱览沿途的美景,二来可以充分享受骑行的乐趣,刚开始上车时,他俩都显得异常兴奋,如脱缰的野马,轻快而欢畅,一面在夹杂着青草香的微风中沐浴,一面欣赏着道路两侧秀色可餐的绝美风光,仿佛喝进去了整整一瓶甘醇的红酒,整颗心都喝醉了,可是骑着、骑着,渐渐体力不支,随后一大波、一大波驴友超过了他们,等他们休息好了,就使劲赶超前面的车队,骑着、骑着,又落下几十号人,等累了停下来歇息时,又被后面的车队赶超,就这么一路你追我赶、一路较着劲,有时你会突然笑出声来,因为刚超过你的人,正在一边的道上喘着粗气歇息,所以一路竞赛着、一路流汗着、又一路快乐着。

他说:在丽江能遇到好多流浪歌手,每到夜幕降临时,他们就背着吉他,跑到人声鼎沸的酒吧里,和老板讨价还价一番,价格合意,就取下背上的吉他,吉他都是那种高端、新潮、质地又极佳的好吉他,随后拨动琴弦,唱几首好听的歌,挣个几百块钱,这样又能在丽江,舒舒服服过上几天,钱花完了,又拨动吉他唱几首好听的歌,如此反复,直到玩够了,又前往未知的他乡,这样悠然自得的流浪生活,听着真让人羡慕。

他还给我讲了一个网络红人的故事,主人公就是在网上流传广阔的西藏骑行前后对比照的骑行者,如今他在丽江卖手机壳,我朋友刚来丽江前买了一个,离开时见他还在卖手机壳,就问他这三天卖了多少个,他说就卖了两个,加起来才五十块钱,朋友还给我看了他和网络红人的合影,他现在可比西藏骑行时周正多了,一想到这哥们曾经的对比图,我就想笑,也幻想着下次去丽江旅行时,还能见到他。

旅行的意义有千百种,每个热爱旅行的朋友,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衡量标准,无论处于何种目的,旅行都是美丽的,美景、美人、美食、美丽的心情,一切的一切,都让人流连忘返、目不暇接。

累了,就去旅行吧,趁我们还年轻。

爱是生命中最绚烂的一场幻觉,太美好,有时,走完天涯路也不愿醒来。爱是一种需要不断被证明的虚妄,就像烟花需要被点燃才能看到辉煌一样。但快乐是短暂的,忧伤才是人类命中的毒瘤,随血液生衍,无休无息。某些时候会变得凶猛,不可遏制。哑默的夜,心里缠绵悱恻的难受,像“子夜”这个带着浓烈芬芳的忧伤名字突然之间在暗夜里花开如树,惊艳寂寞。

梦里那擦肩而过的瞬间,你递我一枚笺,可你手心里的温度却成了我望尘莫及的幸福。难道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就注定要卑微到尘埃里吗?望着那看似平静的湖面,我终于体会到什么叫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风起,那骤然而起的波浪告诉我,在这魑魅魍魉的世界,你也以壮烈的决绝。可是,我怎么舍得,怎么忍心?

我的忧伤如线,从内心深处涌出来,千丝万缕,像那盘丝洞里天真的妖精,可我依旧不忍缚住你也牵住我自己。可那忧伤依旧像曼陀罗的毒一样侵入了你,你那忧伤的眼神像西门吹雪的剑,准确,优雅地刺在我心上,感觉到的时候,已经回不到最初。我多想象花姑子一样可以讨到忘忧草,给他的安幼舆。这一刻,我只无奈,我只愿君安好。

如果说这是人生中一次豪赌,从开始到现在,我都没输,因为即便被拒绝,至少你是真诚的。我从不相信誓言,“誓”、“言”,虽然都带着“口"字,可是偏偏都有口无心。虽然有些人,他们的心田只能耕种一次,一次之后,宁愿荒芜。后来的人,只能眼睁睁的看它荒芜死去。但感情终究会被时间晾干。也许,多年后,当我回归心海深处,那片幽蓝深静中,我是鲛人,依然会为你落泪成珠。我也只感叹爱是沧海遗珠。

一个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故事,沉默到连名字也没有。若有爱的墓碑,也许上面也只是一片空白。此刻,我只想把这段没有墓碑的爱情藏在我的白桦林里,静静地祭奠。一盏灯,两行泪,三点古墨,还有洒落满地的忧伤。待到雄鸡破晓,朝霞映千里,我把悲伤揉碎,只浅浅一笑,祝君安好。

出生时,我们用啼哭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上学时我们用成绩来证明自己的存在。青春期我们用叛逆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工作后,我们用升职加薪实现理想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似乎我们的一生一直在为了一个叫做存在感的东西而努力存在。它像一种忽冷忽热的爱情,有时飘渺有时触手可及,它更像是一场战役,我们披荆斩棘,拼尽全尽只为证明一个最好的自己。

有人说这种追寻是人类的本能,是人类区别于其它动物之所在,是成长所需,是对成功的渴望,对生命的探索。但在我看来,这种追寻更是内心强烈的期望被观注、被爱的体现。

在一次又一次不断证明自己的时候,正是自己需要一次又一次被证明的时候,在强烈期望被观注,被爱的时候,也正是爱缺失的时候,试问如果一个人真得觉得自己有价值且值得被爱,那么他需要那么辛苦的来用各种方式证明吗?

如果存在感真的是一种爱情,那么我们要做的首先是爱自己,然后是和自己恋爱,如果它真的是一场战役,那么我们要战胜的也没有别人,只有自己。泰格尔说:飞鸟在天空飞过,但并没有留下痕迹。

可是,亲爱的,你自己知道你在这片天空翱翔过,当你无需向世界证明自己,当你不再因为追寻存在感而存在的时候,你便可以轻易的发现,存在感这个东西一直存在,它不在外面,而是在你心里!

常听人说,人世间最纯净的友谊只存在于孩童时代。这是一句极其悲凉的话,居然有那么多的人赞成,人生之孤独和艰难,可想而知。

我并不赞成这句话,孩童时代的友情只是愉快的嬉戏,成年人靠着回忆追加给它的东西很不真实。

友情的真正意义产生于成年之后,它不可能在尚未获得意义之时便抵达最佳状态。

其实,很多人都是在某次友情感受的突变中,猛然发现自己长大的。仿佛是哪一天的中午或傍晚,一位要好的同学遇到的困难使你感到了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你放慢脚步忧思起来,开始懂得人生的重量。

就在这一刻,你突然长大。

平时想起一座城市,先会想一些风景,到最后,必然只想起这座城市里的朋友。

是朋友决定了我们与各个城市的亲疏。

初到一个陌生地,寂寞到慌乱,就是因为还没找到朋友。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突然见到一个朋友,那么,时间和空间就会在刹那间产生神奇的蜕变。有时,久违的朋友会在我们还没发现时从背后狠狠地擂过来一拳,这一拳的分量往往不轻,但奇怪的是我们还没有回头就能感觉到这种分量所包含的内容,因此总是满脸惊喜,然后再转身寻找。我们走在街上,肩膀和后背总在等待着这种拳头。等了半天没等到,空落落地走一路,那才叫无聊。

老公,今天吃什么菜?”这已经成了老婆每天上班前必问的一句话。大家一定以为我娶了个贤惠的老婆吧,听她接下来说什么:我想吃酸菜鱼了,做给我吃好不,还有筒子骨炖香菇汤,好久没吃了。老公你应该隔两天就炖个汤我喝,把我养胖点,我就给你再生一个宝宝。我说:饶了我吧,我已经有了一个宝宝,再加上你这个活宝,再生一个我怕养不活啊。

这就是我的生活,说多了都是泪啊。结婚已经六年了还没有吃过老婆做的饭,老婆唯一一次做饭经历还是几年前。我晚上下班回家发现厨房擦的很干净,“什么情况,难道老婆做饭了?”可桌子上没看见菜啊。老婆一个人坐在房间看电视,一见我就说:太可怕了,我刚试着炒菜,油着火了,还好被我扑灭了。。。。。。以后就没有以后了,以后老婆再也不进厨房了。

我和老婆是经人介绍认识的,要是看星座血型什么的,哪哪都不合。一路磕磕绊绊走进婚姻。到今天宝宝五岁,结婚也快六年了,我就再也不信什么星座和血型了。夫妻过日子幸福和快乐和这些没什么关系。相濡以沫的生活不是看适不适合,而是看你愿不愿意为对方付出。

有的时候很晚下班回家,老婆还是在家等我做饭,我也会生气。“什么时候能做餐饭我吃,什么时候可以拖下地,你咋这么懒呢?”老婆就会可怜地说:都怪你,就是你把什么都做了,把我惯坏了。娶了个这样的老婆能说什么好呢,只能认命了。

佛说:前世不相欠,今生不相见。看今生我的性格也不是会欠债的人,从来没欠过别人的钱,也不欠别人的情。有个社会调查说,敢十年不换手机号码的人,都是真诚可靠的不欠什么的人,我就是这样的人啊。难道是上辈子欠了很多?一次和老婆说到这个话题。我说:我估计是前世欠你的,可是欠再多,都有还清的时候。“没有那个时候,我年纪比你小,等你老了我会照顾你的,到时候就扯平了,老头子”老婆这样回答。让我无言以对,只是心里想:你照顾我,我恐怕会被饿死。

叫一声老公不容易,叫一声老婆不容易。百年才修得同船渡,一世夫妻的缘分更是难得。谁都希望婚姻生活幸福美满,可是幸福美满不应该只是靠别人给,而应该先要保证自己有创造幸福的能力,尤其是男人在结婚之前就应该想想无论贫穷富贵有没有给对方创造幸福的能力。男人在外面可以叱咤风云,回家也可以给老婆做饭。

记得有篇课堂习作,老师再三强调:“不要千篇一律地写成‘秋叶像蝴蝶一样翩翩起舞’。”要推陈出新而别具一格,就要标新立异。后来通过结合古诗词的情景意境,我尝试着写成散文形式的记叙文。老师评语:行云流水,潇洒自如。正所谓:“闻见广则聪明辟,胜友多而学易成。”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培根在《谈学习》中提到:“学习可作消遣、增添文采和增长才识之用。”确实如此。能够写出好的作文,是因为通过丰富的课外阅读,捕获积累了大量的词语才能完成的。在收获词语的同时,也了解到更多相关的其他知识。既充实了课外生活又增长了才识。

春秋时期左丘明《国语·晋语》有云:“人之有学也,犹木之有枝叶也。木有枝叶犹庇荫人,而况君子之学乎?”人如自然中的草木,需修剪,这就需要学习。生有涯,知无涯。既非生而知之者,则当敏以求之。在学习求知的旅途中,提高了自我修养和高贵品质。“学者贵好学,尤贵知学。”因此我们要做有智慧的人,重视、追求、运用学问。不偷懒、轻视学问;不矫情、空洞羡慕学问;不照搬书本教条,而应观察体会、运用学问。“广识未必皆当,而思之自得者真;泛讲未必吻合,而习之纯熟者妙。”人之知识,若登梯然,进一级则所见愈广。学问便因人而活,我们又因获得学问而成长。

往往“人莫不知学之有益于己也,然而不能者,嬉戏害之”。思过思过,我确实有时候也不能全神贯注地投入到学习中去,好像我们的天性使然。但为什么不能将"玩"与"学习"相结合呢?岂不是一石二鸟!《谈学习》中有段真知灼见的文字:“阅读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敏,笔记使人严谨;历史使人明智,诗歌使人灵秀,数学使人精确,自然科学使人深邃,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可见学问知识可以从不同的学课或学习方式方法中获得。它们相辅相成,都是为了自我提高和完善自我。只要意识到自己的缺陷和不足,就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通过学习改善。像我们写作文时经常出现的内容空洞无物,语言平淡无味,正是因为缺乏阅读和词汇量的积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所以在我们的学习中,重点需要记忆的知识,就要反复咀嚼琢磨精读。大概了解的知识可放在课余泛读。课余我们还可以将学习、运动、娱乐等劳逸结合,活学活用。在放松、玩中学习,在观察、体会的学习中玩,这才是最愉快的。比如我会在双休日去公园写生,既可以锻炼素描技法,又观察了动植物,还了解到生态等生物知识。

《培根随笔》内容非常丰富精彩,语言让人如沐春风,措辞精炼。所含的真知道理精辟而隽永,格言警句是人们经常引用的典范。仰之弥高,钻之弥竖;学识弥多,其惑弥深。随着年龄和知识见解的增长,我会循序渐进地更深度阅读这本书。

爱,在不经意间产生,于是我开始为它疯狂,每天只要能见到你便觉得开心,幸福。但当我由当初的那个主动的角色变身为被爱控制时,虽然见你的冲动每时每刻都在,可真当见到你时便又变成了无法控制的喜怒无常。

既然当两个人在一起都不开心时,也许就真是到了说再见的时候。无数次想让自己了断这丝错误的情愫,可又无数次被自己所伤。明知道这份情感的不可能性,可为什么一个貌似理性的自己在爱面前就变得如此的糊涂和不堪一击了呢?你的每一个眼神,每一句话语对于我来说都是如此的重要。可在它的心中我的份量究竟又有几何?现在看来,真的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了。

爱,既然已经随着时间消失,如果不及时停止,那剩下的就只能是无尽的折磨和相互埋怨。世上有很多美好的事物是自己无法拥有的。也许很多年以后,自己再回顾这段荒谬的情感经历,会觉得幼稚可笑。但现在自己心中的这种真实,这种纯粹,或许以后都很难再发生了。

一千遍的舍不得,一千个自欺欺人的理由,一千个在孤独中思念的夜晚。最终都将随着时间散去。我不能去控制你的生活,同时你也厌恶被我掌控,那就将爱你从我心头格式化吧。

有人曾说过,你可以掌控全世界,却掌控不了一个人的心。人心是最变化莫测的,既然自己已经错过了当初的那份美好,那么在最初的那份美好还没有消失殆尽之前,选择放弃吧。

爱,因缘而生,因时间而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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