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湖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怎么申请,企业与被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部门向区财政部门出具拨款函,2022湖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申报时间、方式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吸纳就业人员在职期间,企业在满足补贴享受条件后1年之内进行申报(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申报方式
原则上在企业注册经营地(以工商注册登记机关为准)申领此项补贴。
企业可自行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申报:
1.线下窗口申报。申报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市民之家窗口;
2.自行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在“区划”处下拉选择所处地区,找到相应的“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项(此事项涵盖上述补贴申领),点击“在线办理”,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3.微信公众号申报。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本地就业”,点击“自助服务”——“补贴申领”,在弹出推文中点击对应业务名称链接(识别二维码),按提示进行申报;
4.快递邮寄方式。申报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市民之家(州人社局),收件人电话:0718-8297622
5.电子邮箱方式。申报邮箱:
(三)公示拨付
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在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门户网站()公示补贴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则按流程进行资金拨付。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时间:
根据申请时间及进度有些许不同。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后,人社部门将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拨付资金。
补贴申请流程:
一、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
1.申请受理。企业与被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公示。区人社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7天。
3.拨付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部门向区财政部门出具拨款函,并协调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其中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个人的补贴由企业及时足额拨付到其个人银行账户。
二、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的中小微企业:
1.申请受理。企业与被吸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公示。区人社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7天。
3.拨付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部门向区财政部门出具拨款函,并协调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在我市依法开办的企业,吸纳我市户籍脱贫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2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同一企业吸纳同一对象不能重复申领,不同企业吸纳同一对象可分别按规定申领。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形式促进我市脱贫劳动力就业的,也可按规定申请上述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专门承担公益性岗位安置职能的单位不在政策享受范围之内,其中专门承担公益性岗位安置职能的单位是指各区、街镇等设立的就业援助组织。
补贴标准
(一)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至企业的部分不能与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重复享受。
(二)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就业奖补
按照2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
(三)企业吸纳退役军人一次性就业奖补
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
申请对象及条件
在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