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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靓范儿    阅读: 1.5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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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在生活中大家应该都很关注关于法律的事情,法律有很多的作用和知识,施工索赔就是法律所提及的一个知识点,而大家都会去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那么施工单位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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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索赔成立的条件

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索赔的成立,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如何进行工程索赔

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施工单位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三、工程索赔的分类

按索赔目的分类,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对象分类。

索赔目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索赔处理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索赔对象分类:

1、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

索赔和反索赔是相对性的,反索赔即对索赔的反击,工程中习惯性将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施工单位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2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者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第2张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3

一、索赔基本条件是什么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

1、客观性:是指客观存在不符合合同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并对承包商的工期和费用造成影响、这些干扰事件还要有确凿的证据说明。

2、合法性:当施工过程产生的干扰,非承包商自身责任引起时,按照合同条款对方那个应给予补偿。

索赔要求必须符合本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按照合同法律文件,可以判定干扰事件的责任由谁承担、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赔偿多少等。所以,不同的合同条件,索赔要求具有不同的合法性,因而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3、合理性:是指索赔要求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由于干扰事件引起的实际损失、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等。承包商不能为了追求利润,滥用索赔,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搞索赔,否则会产生以下不良影响:

(1)合同上方关系紧张,互不信任,不利于合同的继续实施和双方的进一步合作。

(2)承包商信誉受损,不利于将来的继续经营活动。在国际工程承包中,不利于在工程所在国继续扩展业务。任何业主在招标中都会对上述承包商存有戒心,敬而远之。

(3)在工程施工中滥用索赔,对方会提出反索赔的要求。如果索赔违反法律,还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施工单位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第3张

二、索赔的成立条件:

当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由此可看出任何索赔事件成立必须满足的三要素:正当的索赔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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